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 (略) 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 (略)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略) 安全生产工作督办提示制度》《 (略) 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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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
督办制度
第 * 条为规范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进 * 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督促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有效防范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安委会有关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 * 条本制度适用本县范围内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 (略) 政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 (略) 称的重大事故隐患,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 百 * 十 * 条之规定, (略) 委 (略) 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界定的重大事故隐患。
第 * 条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部门督促的原则。
第 * 条??县安委会负责全县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的综合协调和管理。 (略) (略) 业领域内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
第 * 条?? (略) 门应及时对生产经营单位自查、 (略) 门监督检查、群众举报发现的重大 (略) 分析评估,对危险性较大、整改难度较高、可能造成严重 (略) 会影响的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略) 门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应 (略) 门 (略) 安委办备案。
(略) 门难以独立实施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可报请县安委会挂牌督办。
(略) 门拟上报市级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征 (略) 意见,并经县政府同意后上报。
第 * 条??经分析评估确定需要实施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负责挂牌督办的单位应下发督办通知,并明确隐患情况、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等整改要求,以及督办人员、整改情况上报时限、验收销号等督办要求。
第 * 条??被督办单位是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管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管控的第 * 责任人。被督办单位收到挂牌督办通知后,应及时组织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组织实施整改,防范事故发生。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应报挂牌督办单位备案。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至少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 * )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 * )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的难易程度分析;
( * )整改目标和任务、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方法和措施、整改资金和物资保障、整改时限和要求、安全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 * 条??挂牌督办单位应当督促被督办单位积极组织开展隐患整改,并做好相关整改工作的协调指导工作。被督办单位应及时向挂牌督办单位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展情况。
第十条??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期间,应当管控安全风险,在情况紧急时应当及时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安全,并将有关情况及 (略) 门,同时视情逐级上报当地和上级政府。
第十 * 条??重大事故隐患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成的,应向挂牌督办单位提出延期完成整改申请,挂牌督办单位应对 (略) 审查,并及时作出是否同意延期的决定。对未完成整改且又不提交延期申请的,由挂牌督办单位负责人约谈整改单位主要负责人,并依法依规责令停产停业, (略) 罚,直至关闭,以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 * 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应向挂牌督办单位申请验收。挂牌督办单位应及时组织相关单 (略) 现场审查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销号,终止挂牌督办;验收不合格的,由挂牌督办单位依法下达整改指令, (略) 理意见。
第十 * 条??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工作应形成文字记录,并建立工作台账。
第十 * 条?? (略) 门承办的省、市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可参照本 (略) 。
第十 * 条??本制度 (略) 负责解释。
第十 * 条??本制度自印 (略) 。
(略) 安全生产工作督办提示制度
第 * 条为进 * 步加强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属地 (略) 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管控重 (略) 全风险,整改重大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防范化解重 (略) 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共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兴发〔 * 〕 * 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 * 条安全生产工作督办提示的对象是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略) 区管委会、 (略) 门和单位、 (略) 办公室。
第 * 条??存在下列情形之 * 的, (略) 向督办提示对象发出《工作督办函》或《工作提示函》:
( * )对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安 (略) 署、县安委会年度重点工作进展缓慢、效果较差的;
( * )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指示要求督办的;
( * )对国家、省、市、县在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督导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的;
( * )属地 (略) 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
( * )重 (略) 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监管执法等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
( * )未按规定明确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机构的;
( * )其他需要督办提示的情形。
第 * 条??督办提示程序:
( * )事项确定。在各种检查、督查、调研、举报中,发现督办提示对象存在本制度第 * 条规定情形的, (略) 确定督办提示事项。
( * )下达程序。督办提示事项确定后, (略) 向督办提示对象下达《工作督办函》或《工作提示函》。主要内容包括:督办提示对象、督办提示原因、工作整改要求等。
( * )工作办理。《工作督办函》或《工作提示函》下达后,督办提示对象应呈报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阅批,并按时限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对涉 (略) 门联合办理的, (略) 门负总责,加强调度, (略) 门积极配合,合力办理。
( * )办结反馈。督办提示对象须按规定时限 (略) 报送整改方案或落实情况。督办提示事项办结后,督办提示对象应将办理情况,以及工作落实的佐证资料等, * 并 (略) 。
第 * 条??将督办提示事项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并 (略) 跟踪问效。
第 * 条??督办提示对象对督办提示事项落实不力的,或导致事故发生的, (略) 门、 (略) 问责。
第 * 条??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略) 区管委会、 (略) 门和单位、 (略) 办公室,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督办提示制度。
第 * 条??本制度 (略) 负责解释。
第 * 条?本制度自印 (略) 。
(略) 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
第 * 条??为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责任落实,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 * 般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依据《 (略) 安委会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 (略) 省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 (略) 市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中共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 * 条?? (略) 称安全生产约谈(以下简称约谈),是指由县安委会、县 (略) 、 (略) 及其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约见乡镇、经济开发区、 (略) 区(以下简称乡镇区)党委政府 (略) (略) 门负责人,就安全生产 (略) 提醒、告诫,督促整改的谈话。
第 * 条??县 (略) 进行的约谈, (略) 承办,其他约谈由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工作职责单独或共同组织实施。
共同组织实施约谈的,发起约谈的单位(以下简称约谈方)应与参加约谈的单位主动沟通,并就约谈事项达成 * 致。
第 * 条??根据工作需要和具体情形,实行分级分类约谈。
????( * )有下列情形之 * 的,由县安委会主任和副主任分别约谈乡镇区党委政府主 (略) (略) 门主要负责人:
1.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
2.2个月内接连发生2起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事故(不含道路交通事故,下同)的;
3.其他需要约谈的情形。
( * )存在下列情形之 * 的, (略) 负责人约谈乡镇 (略) (略) 门分管负责人:
1.发生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 * 般事故的;
2.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3. (略) 置不力,致使事故损失扩大,死亡人数增至2人的;
4.未落实事故责任追究、防范和整改措施的;
5. (略) 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导致发生事故的;
6.被县安委会 (略) 事故预警、通报 * 年内累计超过3次的;
7.被县安委会事故预警、 (略) (略) 职责导致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
8.其他需要约谈的情形。
( * )出现严重安 (略) 为、重大隐患整改不力、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力等3种情形之 * 的,由县安委 (略) 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约 (略) (略) 门分管负责人。
第 * 条??启动约谈程序按以下规定审批:
( * ) (略) 的约谈, (略) 提出建议,报县安委会领导同志审定后,启动约谈程序。
( * ) (略) 进行的约谈,由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工作职责提出建议, (略) 主要负责人审定后,启动约谈程序。
( * )县安 (略) 进行的约谈, (略) 办公室提出建议, (略) 负责人批准后,抄 (略) ,启动约谈程序。 (略) 的约谈还应当经共同约谈专委会分管负责人批准。
第 * 条??约谈经批准后,由约谈方书面通知被约谈方,告知被约谈方约谈事由、时间、地点、程序、参加人员、需要提交的材料等。
第 * 条??被约谈方应根据约谈事由准备书面材料,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原因分析、主要教训以及采取的整改措施等。
第 * 条??被约谈方属乡镇区党委政府、 (略) 门的,乡镇区党委政府、 (略) 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及其有关内设机构负责人等接受约谈。视情要求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接受约谈。
第 * 条??约谈人员除主约谈人外,还包括参加约谈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或其内设机构负责人,以及组织约谈的相关人员等。
第十条??根据约谈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专家、新闻媒体、公众代表等列席约谈。
第十 * 条??约谈实施程序:
( * )约谈方说明约谈事由和目的,通报被约谈方存在的问题。
( * )被约谈方就 (略) 陈述说明,提出下 * 步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 * )讨论分析,确定整改措施及时限。
( * )形成约谈纪要。
县安 (略) 进行的约谈,约谈纪要抄 (略) 。
第十 * 条??整改措施落实与督促:
( * )被约谈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限内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书面报约谈方,约谈方对照审核, (略) 现场核查。
( * )落实整改措施不力,连续发生事故的,由约谈方给予通报,并抄送纪检监察机关,依 (略) 理。
( * )约谈及其整改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第十 * 条??约谈方根据政务公开的 (略) 会公开约谈情况, (略) 会监督。
第十 * 条??本办法 (略) 负责解释。
第十 * 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