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金石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金石镇应急(消防)救援站项目立项的请示》等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在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后进行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石镇应急(消防)救援站项目。
二、项目业主: (略) 金石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砖混结构主体4间带车库,用于我镇消防救援。
四、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投资*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
五、项目建设地址:金石镇人民政府宿舍楼后。
六、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5月至2024年8月。
请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 (略) 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的操作规程》湘乡发改〔2023〕19号的要求,开展相关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 5 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