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公开招募投资人公告
(略) (略) (以下 (略) )于2022年5月30日作出(2022)闽0783破申预1号通知书,同意 (略) ( (略) )启动预重整程序,并于2022年8月5日作出(2022)闽0783破申预1号决定书,指定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福建谨诚 (略) 联合担任临时管理人。
临时管理人于2022年11月15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了《公开招募投资人公告》。截至报名截止之日,仅有唯一意向投资人 (略) ( (略) )报名并缴纳报名费。但奥能公司提出的重整投资方案中附加有前置条件,超出临时管理人职权范围,故万峰公司第一次公开招募投资人未能确定合格投资人。 (略) 预重整工作,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临时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第 (略) 预重整投资人,现就本次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公告是由临时管理人编制,意向投资人决定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全部内容,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旦提交投资报名材料即视为完全认同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二)临时管理人将根据招募情况、与报名的投资人磋商情况、案件实际进展情况并结合债权人会议的决议或债权人代表的意见,综合考量后确定投资人。经过本次公开招募确定 (略) 预重整投资人。如万峰公司后续正式进入重整程序的,不再另行招募重整投资人,预重整投资 (略) 重整计划(草案)确定的重整投资人。
(三)本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四)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为临时管理人初步了解的情况,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可能,本公告所述 (略) 实际状况的任何保证,若存在临时管理人尚未掌握的瑕疵,意向投资人需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及损失。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 (略) 的相关情况,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与临时管理人签署《保密承诺书》并交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万元(¥500,000.00元),亦可选择直接报名并交纳意向保证金人民币*佰万元(¥1,000,000.00元)后再开展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和实地考察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五)临时管理人有权随时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招募工作。
(六)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所有。
二、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工商登记信息
万峰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12日,现由游万太、建瓯泛 (略) 股东组成,营业执照注册号*768;法定代表人:游万太;注册资金:人民币*亿零*佰万圆整。
经营范围:对工农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房地产开发销售、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建筑工程设计规划、施工技术、财务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住所: (略) 新区汇丰花园2#楼-21二楼。
(二)公司业务概况
万峰公司于2013年9月、10月通过土地竞买方 (略) 水西放生池A、B、C、D四个地块土地使用权,总面积174,683.72平方米,该四个地 (略) 棚户区改造项目,万峰公司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拆迁补偿、配套安置房建设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义务(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于宗地未完成房屋征收,无法交付全部土地,截至2022年5月30日,已交付土地72,041.20平方米,其中A地块交付14,420.89平方米、B地块交付39,249.60平方米、C地块交付18,370.71平方米,因D地块一直无法交付土地,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研究高铁新区B区1-1地块延期竣工等问题的纪要》([2021]101号),由政府收回D地块土地使用权。
2 (略) 因资金链断裂,放生池棚改项目停滞,万峰公司涉及大额债务,名下资产被查封、冻结。2018年7月 (略) ( (略) )通过在建工程转让方式介入放生池棚改项目,同时B地块已交付土地使用权39,249.60平方米于2019年 (略) 。
(三)企业资产及负债情况
1.审计结果
临时管理 (略) 财务状况,经公开遴选,聘请福建国信 (略) (以下简称审计机构)对万峰公司进行审计。根据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万峰公司主要资产及负债情况如下:
万峰公司账面反映资产总额450,626,566.07元,负债总额182,469,883.65元,所有者权益268,156,682.42元(含实收资本306,000,000.00元,未分配利润-37,843,317.58元)。经过会计差错更正调整,资产净增加304,188,422.19元、负债净增加1,625,541,972.24元、所有者权益净减少1,321,353,550.05元,调整后所有者权益为-1,053,196,867.63元。调整后,万峰公司资产总额754,814,988.26元;负债总额1,808,011,855.89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053,196,867.63元。
2.评估结果
临时管理 (略) 财务状况,经公开遴选,聘请福建国信资产评估土 (略) (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对万峰公司的现有资产进行评估。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以万峰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为评估范围, (略) 主要资产及负债情况如下:
万峰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75,481.50万元,评估价值为40,560.23万元,减值额为34,921.27万元,减值率为 46.26%;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80,801.19万元,评估价值为149,309.77万元,减值额为31,491.42万元,减值率为17.42%;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05,319.69万元,评估价值为-108,749.54万元,减值额为3,429.85万元,减值率为3.26%。
因万峰公司目前处于预重整期间,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出具的数据仅供有意向的投资人参考,不作为最终数据,更不作为意向投资人投资依据, (略) 资产和负债的最终数据以正式审计报告及相关法律文书确定的结果为准。
三、投资人基本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法人;
(二)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投资方案承诺的对价;
(三)意向投资人近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意向投资人累计开发的房地产面积不低于100万平方米(关联公司的业绩可一并计算);
(五)本次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的;
(六)意向投资人不得附条件报名,否则视为未报名;
(七)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26号的精神,万峰公司基于合同编号为*pj35、*pj36、*pj37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而负有的义务,除“水西沿江片区民宅征收补偿费及安置房建设”外,其他义务必须承继。同时,自愿承担“水西沿江片区民宅征收补偿费及安置房建设”等更多责任作为优先确定投资人的考核项。
四、报名流程
(一)向临时管理人指定账户支付意向保证金人民币*佰万元(¥1,000,000.00元)
账户名称: (略) 临时管理人
账号:*36
开户行:中国 (略) 福州分行
特别说明:若意向投资人最终未被通知确定为投资人且无违反《保密承诺书》等约定的,意向保证金将全额无息退还;若最终被通知确定为投资人但未能按照临时管理人指定的时间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违反《保密承诺书》或有其他违法、违约行为的,临时管理人有权没收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具体退款事宜由临时管理人另行通知。
(二)通过邮寄或当面递交的方式提交报名材料
1.参与投资的报名意向书(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2.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质文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股东(大)会同意投资的决议,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3.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基本工商信息、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财务状况与资金实力说明、与债务人的产业关联性及经营管理经验和优势)。
4.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征信报告、企业相关资质材料(如有)等,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5.承诺书:承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及最近三年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承诺愿意按本公 (略) 预重整案意向投资人 (略) 预重整投资人及后续的重整投资人;承诺愿意按本公告与其他投资文件的安排在临时管理人要求的时间内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承诺按照临时管理人指定的时间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等。
6.保密承诺书:意向投资人对自临时管理人处获得的全部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必须善意使用临时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战略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临时管理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保密承诺书》文本请与临时管理人联系索取。
7.意向投资人如在报名前需提前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的,可与临时管理人联系,向临时管理人指定账户支付尽调保证金人民币**万元(¥500,000.00元),并签署《保密承诺书》。支付尽调保证金和签署《保密承诺书》后即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意向投资人尽调后确定报名的,应在2023年4月21日前再向临时管理人上述指定账户支付意向保证金人民币**万元(¥500,000.00元),并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完成报名,尽调保证金同时转为意向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尽调后确定不报名的,向临时管理人提交终止尽职调查 (略) 投资及退还尽调保证金的申请书,临时管理人收到申请书且意向人投资人无违反《保密承诺书》等约定的,将无息退还尽调保证金。
(三)资质审查
临时管理人对报名材料进行资质审查,对符合资格要求的,出具资格入围通知书。
(四)提交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收到资格入围通知书后,请自行决定并安排尽职调查工作,并在临时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提交或按临时管理人要求补充完善拟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金额与支付时间、债务清偿方案、经营方案等。
意向投资人逾期未提交重整投资方案,视为 (略) 预重整投资,临时管理人将在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截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报名意向保证金。
(五)遴选
临时管理人 (略) 的指导监督下,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方案开展遴选工作。如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报名的,且符合本公告预重整投资人条件的,临时管理人将根据其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情况决定是否确定其为预重整投资人,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意向投资人报名的,遴选评审的具体时间及安排由临时管理人另行通知。
对于未入选的预重整投资人,临时管理人将在遴选结果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意向保证金。
(六)签署投资协议
预重整投资人确定后,应根据临时管理人的要求签署预重整/重整投资协议,临时管理人将根据《投资协议》 (略) 预重整方案。 (略) (略) 重整后,管理人将根据预重整 (略) 重整计划草案。
若意向投资人被成功确认为预重整投资人的,已缴纳的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重整计划或重整计划 (略) 裁定批准后转为等额应付投资款。若重整计划或重整计划 (略) 裁定批准的,预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予以原路退还。
预重整投资人拒绝与临时管理人签订或履行书面投资协议的,临时管理人有权没收报名履约保证金,取消其中选资格,重新确定预重整投资人。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21日18:00止。
(二)临时管理人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 (略) 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43楼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
联系人:夏梦晖、张志康
联系方式:*、*
(三)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密封后现场递交或邮寄临时管理人。
临时管理人诚挚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单位及投资机构前来接洽、参与预重整投资。
(略) 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