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安泽县城区集中供热(新增热源)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安泽县城区集中供热(新增热源)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安 (略)
公示内容:安泽县城区集中供热(新增热源)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包含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日开始,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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