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要求,现将宣化县永旺 (略) 2021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宣化县永旺 (略) 2021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二、项目地点:张家口市宣化区江家屯王家寨西南3公里。
三、公示内容:
1、项目概况:宣化县永旺 (略) 位于张家口市宣化县江家屯王家寨西南3公里,主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废矿物油(HW08 900-214-08)(不含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宣化县永旺 (略) 属废矿物油储存加工项目,将废矿物油进 (略) 理外售。企业于2 (略) ,2009年建成投产,于2009-2017年6月进行废矿物油的加工,于2017年6月至今,仅对废矿物油进行储存,不再进行加工。
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8年11月28日取得了张家口 (略) 的审批意见,2009年8月24日通过了张家口 (略) 的验收。
2、钻探采样及质控情况
现场调查工作严格按照自行监测工作方案实施,自行监测工作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满足相关要求。我单位委托河北科赢 (略) 依据修改完善并经专家确认后的方案于2021年9月17日-18日完成现场样品采集及样品流转工作,本次调查共筛选2个布点区域,地块内布设5个土壤采样点,共采集土壤样品数17组(2组平行样)。本次调查在样品采集、保存及流转过程中严格同步记录“土壤钻探采样记录单”、“样品保存检查及运送交接单”,检测实验室严格按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开展了样品分析测试的质量管理工作。
3、地块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土壤样品分析检测指标包括苯并[a]芘、石油烃(C10-C40),所有土壤样品中苯并[a]芘均未检出,土壤样品检出指标为石油烃(C10-C40)。
(1)检测值与评价标准对比分析
土壤样品中石油烃(C10-C40)检测值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 -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限定要求。
(2)检测值与背景检测值对比分析
①苯并[a]芘无变化;
②石油烃(C10-C40)相对于背景点有一定累计增加变化。
(3)检测值与2020年检测值对比分析
①苯并[a]芘无变化;
②1A01、1A02和1B01点位上石油烃(C10-C40) (略) 于下降态势,1B02和1B03点位上的石油烃(C10-C40)有一定程度的累计。
四、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五、联系人:王林
六、联系电话:0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