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综合 (略) 关于报备第二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转办件
(受理编号:访受〔2021〕730号)
自我验收报告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转办件(受理编号:访受〔2021〕730号)已办理整改完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反馈问题
(略) 黛西街 (略) 东方华城( (略) ) (略) 工地每日早7时左右开始施工,中午不停止施工,噪音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二.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属实。
2021年5月22日,执法人员对该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正在施工,其反应中午不停止施工,经了解项目负责人,该建设项目每隔5-7天需要进行一次混凝土浇筑,因建筑技术原因,浇筑过程不能中断,因此中午不能停止施工。 (略) (略) 要求作业时间为早6点-中午12点,下午14点-19时。
三、整改完成情况
执法人员已责令项目负责人调整作业时间,中午12时-14时不得进行施工作业。目前施工工地已调整施工时间。
四、现场验收情况
2024年12月13日, (略) 综合 (略) 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收,该工地目前已完工,不存在施工扰民问题。
五、结论性意见
该工地目前已完工,不存在施工扰民问题,建议销号。
特此报告。
(略) 综合 (略)
2024年12月18日
(略) 综合 (略) 关于第二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转办件(受理编号:访受〔2021〕730号)
销号确认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2024年12月18日
转办问题 基本情况 | (略) 黛西街 (略) 东方华城( (略) ) (略) 工地每日早7时左右开始施工,中午不停止施工,噪音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
办结目标 | 调整施工时间,防止中午扰民。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施工工地已调整施工时间,且目前工地已完工,不存在噪音扰民情况。 |
整改任务 验收销号情况 | 2024年12月12日进行自我验收;2024年12月13日通过综合 (略) 组织的销号验收;2024年12月20日至12月22日进行销号公示。 |
责任单位主要 负责同志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