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锐创智能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高档智能家具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 (略) 年产*套高档智能家具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1日(3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4-* 通讯地址:南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
项目名称 | 江西 (略) 年产*套高档智能家具产品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南城县河东工业园区( (略) (略) 以北) |
建设单位 | 江西 (略) |
环评单位 | 江西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为*.52㎡,总建筑面积为*.36㎡。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0.38%)。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1#生产厂房、2#生产厂房)、辅助工程(办公楼、宿舍、门卫室)、储运工程(仓库)、公用工程(供电系统、供水系统)、环保工程(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噪声防治、6㎡的一般固废暂存间、6㎡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和20m3的事故应急池)。项目以钢管、钢板、多层板、高密度板等为原料经切割、冲压、弯管、打孔、焊接、砂光抛丸、预脱脂、主脱脂、水洗、硅烷陶化、水洗、烘干、喷塑、固化、组装、检测入库生产工艺,年产*套课桌椅、床。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主要为表面预处理废水(脱脂废水、硅烷陶化废水、水洗废水)、热风炉除尘废水和生活污水。热风炉除尘用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表面预处理废水经隔油+絮凝沉淀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满足南城县河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其中石油类、氟化物、LA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的一级标准)后,经园 (略) 排入南城县河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盱江。 废气主要为钢材机加工(切割、打孔、抛丸、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喷塑工序产生的废气,喷塑后固化工序产生废气和三台生物质热风炉燃烧产生的烟气。项目采用局部收集与集中处理的方式,机加工车间设一套中央除尘设施,在每个产尘节点设吸风口,钢材机加工(切割、打孔、抛丸、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项目喷塑过程是在密闭喷塑房内进行,喷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旋风除尘+玻璃纤维过滤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DA 002排气筒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项目固化房为密闭车间,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经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中表1标准限值;三台生物质热风炉燃烧产生的烟气经冷却后由布袋除尘器+水浴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新建燃煤标准限值;其他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通过加强管道收集、加强车间通风等方式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中表2标准,厂房外有机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规定的限值。无组织废气以1#生产厂房为边界点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购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通过隔声、消声材料、弹簧隔振器、隔声罩、隔声间等措施,使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主要为机加工金属边角料、收集的废金属粉尘和废塑粉、收集灰渣、废布袋、废纤维滤芯、废钢砂、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水处理设施的油脂和污泥(沉淀沉渣)和生活垃圾。机加工金属边角料和废钢砂分别收集后定期外卖利用;废金属粉尘收集后外售相关需求单位;废塑粉收集后回用于喷塑工序;收集的灰渣收集作为有机肥料出售;废布袋和废纤维滤芯分别收集后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水处理设施的油脂和污泥(沉淀沉渣)属于危险废物,分别妥善暂存在危废间,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满足防渗透、防雨淋、防扬尘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