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大连南关岭监狱警察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4日 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大连南关岭监狱警察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序号 | 商务条款 | 具体要求 |
1 | 采购内容 | 为辽宁省大连南关岭监狱提供食堂食材供货。 |
2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 |
3 | 供货地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4 | 供货时间 | 中标人依据菜谱及供货计划进行送货。菜谱及供货计划需由招标人审核,并在每日 07:00时前送至指定地点。中标人接到招标人紧急通知时必须做到无论货品品种和数量最晚于0.5小时内响应, 1小时内将货品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
5 | 供货方式 | 按招标人要求供货,送货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由于运输、包装不当及产品质量本身原因造成的用户退货,由中标人承担。 |
6 | 付款方式 | 按月支付 |
7 | 报价及付款方式说明 | 1本项目的报价采用折扣率形式,所报折扣率应≤100%,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
二、供货主要内容
序号 | 供货主要内容 |
1 | 大米 |
2 | 面粉(含面粉配料) |
3 | 食用油 |
4 | 肉禽类 |
5 | 蔬菜类 |
6 | 鸡蛋 |
7 | 豆制品 |
8 | 水产品 |
9 | 冻品 |
10 | 调料 |
11 | 水果 |
12 | 乳制品类 |
13 | 熟食肉类 |
14 | 面条 |
15 | 饮料 |
注:实际供货过程中,所报品牌产品需根据实际需求,按招标人要求及时调整,不能按时调整將直接退货,并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不仅限于上述品类,以使用单位实际需求订单确定供货品类为准,如不在此列范围,须通过项目招标单位质量验收,否则直接退货,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
三、★技术需求及质量标准
投标人应保证所供应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达到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标准(若对应国标版本更新,以供货时最新标准为准)。货品技术需求及质量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大米
大米:要求米粒要饱满,颗粒没有生霉,无其他杂质、碎米等。符合GB/T 1354-2018标准及国家标准。每一批次大米要有质检报告,等级:优质大米 ,水分含量在12%以下,无掺杂、无沙石,碎米少,无黄粒米;大米包装袋上印有大米品名、等级、数量、出厂名、厂家地址及其电话。包装定袋上有注册商标及QS(或SC)标注,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二)面粉(含面粉配料)
面粉:含水量应在12-13%之间,颜色正常,每一批次面粉要有质检报告,等级:特一等 高筋面粉达GB8607国家标准,质量等级一级:低筋面粉达(Q/JHMF01标准,质量等级一级;色泽正常,干爽无异味;按进货量抽查20%,数量按抽查验收实数为准;包装袋上有注册商标及QS(或SC)标注,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三)食用油
按国家食用调和油质量标准GB1535,质量等级一级;有合格检疫报告,每一批次有自检报告,外观的色泽、透明度、气味滋味等无异常;定型包装,必须保证是非转基因。
(四)肉禽类
1.猪肉:净瘦肉、后腿肉、猪肝、排骨、猪油、筒子骨、猪血等
(1)必须保证供应为屠宰厂当日屠宰的猪肉,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肉品须表皮洁净、膘厚适中、色泽鲜亮、纹理清晰、肉质细腻、无异味、去骨、无毛、按压无水迹所有商品必须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
(2)所供猪肉及其制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猪肉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每次供应时,肉制品类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及盖有公章的货物清单,此外还应每半年提供一次由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肉制品《检测报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明确承诺)。
(3)货物送达时除发票、清单外,还必须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4)投标人必须确保供应的副食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无腐烂变质食品;无农药残余量、重金属、微生物指标超国家卫生标准食品。
(5)供货商须配备配送所需的冷藏运输工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服务期满后,供应商服务标准达到*方要求,同时在预算资金充足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2年,合同1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 (略) 场监 (略) 令(第78号)《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凭证》(经营项目须包含冷藏冷冻食品或同等意思表述),如有明确法律法规规定不需提供的,应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截图。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3日23时00分至2025年01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1月24日 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线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大连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化东
电 话: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