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 (略) :
你单位关于办理取水许可证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经我局专家评审研究,决定批准你单位取水许可,批复内容如下:
同意本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的分析论证结论;批准同意你单位在泾源县兴盛乡新旗村的取水许可申请,取水权人名称:宁夏 (略) ;法定代表人:*永;取水地点:泾源县兴盛乡新旗村(东经106°19′43″、北纬35°27′2″);取水方式:水库;年取水量5.*立方米;水源类型:地表水;取水用途:服务业用水。
二、许可有效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三、你单位须安装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配合水务局做好取水实时监控,并指定专人负责取水计量设施管理,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四、退水应按有关部门要求纳管和达标排放。
五、你单位应加强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实行计划用水、计量用水和有偿用水制度,每年11月份要及时向水务局反馈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认真做好取用水统计工作,服从我局的日常监督管理和调度,并依法缴纳水资源税。
泾源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