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十师告字[2024]9号 2024/7/31
经第十师批准,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第十师187团2024年挂-1号
宗地总面积: 1786平方米
宗地坐落:187团3连
出让年限:40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1.0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5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12
主要用途:商服用地
用途名称: 商服用地
土地级别:未评估地区
保证金:22.*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土地现状
起始价:22.*元
加价幅度:1.*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8月20日10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4年8月29日17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略) 和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凡拖欠师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加竞买)。参加竞买需交纳起始地价总价款100%的履约保证金方可参加竞买,确定中买人后,中买人应即时与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并按成交确认书约定与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交保证金转为定金抵交出让金,成交总价的20%为定金,并保证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未中买者,所交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27日 到 新疆生产 (略) 第十分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7月31日 至2024年8月27日到新疆生产 (略) 第十分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8月27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新疆生产 (略) 第十分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第十师187团2024年挂-1号 地块:2024年8月20日10时00分 至 2024年8月29日17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地块为预挂牌项目,如公告期满之日前师供应方案批复下达,按公告时间成交,如师供应方案批复未下达,挂牌公告期顺延,不再另行发布公告,在批复下达之日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
(四)我局将于2024年8月29日下午17:00时,在新疆生产 (略) 第十分中心确定挂牌竞得人。
(五)竞得者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后,应在成交确认书中的规定支付中标确认价款,持支付的中标确认价款交款凭证,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缓缴(包括部分缓缴)中标确认价款,否则视为放弃竞得宗地。竞得者如放弃竞得宗地的,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竞得者并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六)本次挂牌成交总价款仅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公建配套设施费、场地通平工程费。
(七)本次挂牌竞得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者要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建设,严格控制在用地红线范围内按用地条件使用土地,不得留有后遗症。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新区土地学会综合楼二楼(开标二厅)
联 系 人:罗雪娇、*疆美、周磊
联系电话:0906-*、*、*
开户单位:新疆生产 (略) 第十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阿 (略) (兵团)支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29
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