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巴南区三峡水环境 (略) :
你单位报送的《花溪河综合整治项目(第三册-调整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收悉(项目编码:2018-*-77-01-*),我局对《报告》进行了专家评审,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单位重庆渝佳 (略) 向我局报送了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的《报告》,并通过复核。根据河道管理有关规定和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报告》(报批稿)中确定的防洪标准。
工程河 (略) 巴南区李家沱街道、花溪街道、南泉街道、界石镇,河道防洪标准采用100年一遇洪水,满足《防洪标准》(CB50201-2014)、《 (略) 主城区防洪规划(2016~2030)》的要求。
二、同意《报告》(报批稿)中的涉河建设方案。
本工程涉河部分为5段污水管网工程(花溪半岛段、苦竹坝段、远洋段、 (略) 段、 (略) 段)、1座入河排污口(公路物流污水处理厂二期入河排污口)、河口至南泉段景观步道工程(调整步道6段、取消步道6段、新增步道2段)。
(一)污水管网调整工程:由5段污水管网工程(花溪半岛段、苦竹坝段、远洋段、 (略) 段、 (略) 段)组成,其中花溪半岛段、苦竹坝段、 (略) 段均属于李家沱污水厂配套截污干管工程的一部分,远洋段属于龙洲湾B区污水管网新改建项目的一部分, (略) 段属于界石镇管网新建及改造工程的一部分。5段均为沿河管网,涉及管道2514m,涉河检查井50座;沿河管网均为埋地管道,埋深高度为0.5~7.0m,检查井顶高程为191.36~273.09m,均在正常蓄水位以上。
(二)河口至南泉段景观步道调整工程:包括调整步道6段、取消步道6段、新增步道2段,调整步道6段长3661m、取消步道6段长6842m、新增步道2段长795m。
(三)公路物流污水处理厂二期入河排污口: (略) 巴南区海棠村,公路物流污水处理厂支沟路涵上游约25m左岸,具体涉河部分为管道、明渠、防冲设施。涉河管道段的管材为III级钢筋混凝土管,管底高程为269.676m,管道出水流量为0.23m3/s。明渠平面规格为矩形,宽1.2m,平坡段长度1.1m,斜坡段长度2.245m,翼墙横剖面规格为矩形(宽0.30m,高度0.3~0.9m),采用M7.5浆砌石砌筑;八字翼墙坡度与河坡坡度相同;平坡段渠道底板高程269.976m,采用“0.10m厚的级配碎石+0.20m厚的C30混凝土”护底,并设0.7m深的槽齿;斜坡段渠道净空横剖面尺寸为矩形(宽1.20m,高度0.3m),采用“0.30m厚的M7.5浆砌石”护底;防冲设施为河底消力池,尺寸为矩形(池长1.50m,池宽1.20m,高度0.5m),采用浆砌块石防护,池壁、池底厚度为0.3m。
三、有关要求
(一)你司应进一步优化拟建工程设计方案,尽可能减少对河道行洪断面的侵占。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建设其它永久性碍洪建(构)筑物。
(二)你司应妥善处理占地补偿等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三)你司应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弃渣,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临时设施,保障河道行洪通畅。
(四)你司应加强汛期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安全。该工程开工前,你公司应编制施工期及运行期防汛应急预案,报巴南区防汛指挥机构和我局备案。
(五)你司在工程开工前应将涉河建筑物平面和典型剖面施工设计图、与许可对应的涉河建筑物控制坐标、涉河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 (略) 巴南区河道堤防管理站备案,由其在工程开工时监督工程施工放样;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批复文件的要求施工,不得越线施工,并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和我局的统一指挥;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邀请我局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应报我局备案。
(六)该工程若与该河段未来水利规划相冲突,则应当无条件支持国家水利发展规划,不得提出相关阻碍水利规划实施的要求。
(七)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未取得有关部门的审批、核准,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司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期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附件:涉河建筑物特征参数及控制坐标
(略) 巴南区水利局
2023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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