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安徽海 (略) 年产3900吨调味料、1350吨速冻面制品研发生产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盖章): (略) 海 (略)
编制日期: 2023年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建设项目名称 | 安徽海 (略) 年产3900吨调味料、1350吨速冻面制品研发生产项目(二期) | ||||||||||||||||||||||||||||||||||||||||||||||||||||||||||||||||||||||||||||||||||||||||||||||||||||||||||||||||||||||||||||||||||||||||||||||||||||||||||||||||||||||||||||||||||||
项目代码 | 2103-*-04-01-*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赵志聪 | 联系方式 | * | ||||||||||||||||||||||||||||||||||||||||||||||||||||||||||||||||||||||||||||||||||||||||||||||||||||||||||||||||||||||||||||||||||||||||||||||||||||||||||||||||||||||||||||||||||
建设地点 | (略) 宿马园区佳达创智物流园14号楼2楼 | ||||||||||||||||||||||||||||||||||||||||||||||||||||||||||||||||||||||||||||||||||||||||||||||||||||||||||||||||||||||||||||||||||||||||||||||||||||||||||||||||||||||||||||||||||||
地理坐标 | 117°13′59.41″,33°41′9.13″ | ||||||||||||||||||||||||||||||||||||||||||||||||||||||||||||||||||||||||||||||||||||||||||||||||||||||||||||||||||||||||||||||||||||||||||||||||||||||||||||||||||||||||||||||||||||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 C1431米、面制品制造 | 十一、食品制造业14中21方便食品制造143* | |||||||||||||||||||||||||||||||||||||||||||||||||||||||||||||||||||||||||||||||||||||||||||||||||||||||||||||||||||||||||||||||||||||||||||||||||||||||||||||||||||||||||||||||||||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 宿马园区经发部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 宿马经发〔2021〕15号 | ||||||||||||||||||||||||||||||||||||||||||||||||||||||||||||||||||||||||||||||||||||||||||||||||||||||||||||||||||||||||||||||||||||||||||||||||||||||||||||||||||||||||||||||||||
总投资(万元) | 1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2 | ||||||||||||||||||||||||||||||||||||||||||||||||||||||||||||||||||||||||||||||||||||||||||||||||||||||||||||||||||||||||||||||||||||||||||||||||||||||||||||||||||||||||||||||||||
环保投资占比(%) | 1.2 | 施工工期 | 3个月 | ||||||||||||||||||||||||||||||||||||||||||||||||||||||||||||||||||||||||||||||||||||||||||||||||||||||||||||||||||||||||||||||||||||||||||||||||||||||||||||||||||||||||||||||||||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是: / | 用地(用海)面积(m2) | 500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无,具体判定过程见下表。 表1-1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判定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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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情况 | 规划文件名称:《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0)》 审批机关: (略) 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的批复》(宿政秘〔2021〕53号) | ||||||||||||||||||||||||||||||||||||||||||||||||||||||||||||||||||||||||||||||||||||||||||||||||||||||||||||||||||||||||||||||||||||||||||||||||||||||||||||||||||||||||||||||||||||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 规划环评文件名称:《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机关: (略) 生态环境局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的函》(宿环函〔2021〕125号)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1)《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宿环函〔2021〕125号)相符性分析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的函》(宿环函〔2021〕125号),本项目与之相符性分析见表1-2。 表1-2本项目与宿环函〔2021〕125号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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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性分析 | 1.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1)与生态红线相符性分析 生态保护红线: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皖政秘〔2018〕120号),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包括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禁止开发区和其他保护地。 根据《 (略) 生态保护红线》中附表3“ (略) 生态保护红线片区涉及的各类保护地名录表”,项目 (略) ,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布片区详见表1-3: 1-3 (略) 生态保护红线登记表
本项目选 (略) (略) 宿马园区佳达创智物流园14号楼2楼,根据《 (略) “三线一单”技术文本》 (略) 生态红线范围,本项 (略) 生态红线范围内,详见 (略) 生态保护红线图。因此,本项目的建 (略) 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 (2)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 (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6月9日发布的《 (略) 2022年环境质量状况报告》数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保护部网站—环境空气质量模型技术支持服务系统“基于互联网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 (略) 2022年SO2、NO2、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4μg/m3、20μg/m3、70μg/m3、40μg/m3;CO 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为0.9mg/m3,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为163ug/m3;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的污染物为O3、PM2.5,由此判定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根据《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2021年),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纳污水体新河部分因子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根据工程分析及污染防治分析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在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后,均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对当地环境影响可接受。 本项目实施不会影响当地各类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3)与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租赁园区工业用地, (略) 政供水管网,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 (略) 政电网所供给,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使用原辅材料为面粉、食用油、酵母粉、白砂糖、食用盐等,均不属于国家或当地紧缺资源和限制性自然资源,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 综上情况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 本项 (略) (略) 宿马园区佳达创智物流园14号楼2楼,对照《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略) 生态环境局,二〇二〇年十二月)附件4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开发区-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产业准入要求进行说明:鼓励入区项目:①与规划主导产业结构相符合的工业项目按照宿马产业园建设的总体目标和要求,遵循工业园规划要旨,以建材、机械、加工、服装食品、包装印刷等为主导产业。同时对入区企业的选择必须严格按照工业园产业规划和国家相关产业政策。②与工业园现有产业链相配套的企业鼓励入区项目主要指园区循环经济链条上必备的、有利于产业升级、提升竞争力、技术含量高、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项目,以及低能耗、低水耗、低污染、高效益、高科技,且对外环境安全卫生技术条件要求不高的环保型项目。 限制入区项目:主要指国家现行产业政第中未禁止或未淘汰的、规划产业链条上必要的污染型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项目。②建材行业中水泥生产等高污染、高能耗项目。③机械加工中电镀等高污染、高能耗项目。④服装生产中印染等高污染、高水耗的项目。 禁止入区项目:①严格控制非主导产业类项目入区。②禁止新引入基础化学原料、农药、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以及原料药、制剂、兽药制造等污染较重的化工医药类项目(单纯混合和分装除外)。③禁上引入规模效益差、能源资源消耗大、环境影响严重的企业,包括黑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原矿治炼、水泥、印染、染整、铅酸电池、皮革鞣制、毛皮鞣制、纸浆制造、造纸等制造业项目。④禁止引入电镀等金属表面处理类项目。⑤禁止引入专门从事贮存、运输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项目。⑥禁止引入上述产业目录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⑦为主导产业及配套的上下游及延伸产业链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等未达到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的、不符合环保相关要求的项目,禁止引入。 本项目属于食品制造行业,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园区主导项目,鼓励入区,符合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产业准入要求。 综上,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即“三线一单”的要求。 2.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1)水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根据《长江经济带战略环 (略) “三线一单”研究报告》及《 (略) “三线一单”图集》中水环境分区管控图可知,本项目位于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详见附图7。 表1-4与水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协调性分析
(2)大气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根据《长江经济带战略环 (略) “三线一单”研究报告》及《 (略) “三线一单”图集》中水环境分区管控图可知,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区,详见附图8。 表1-5 与大气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协调性分析
(3)土壤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根据《长江经济带战略环 (略) “三线一单”研究报告》及《 (略) “三线一单”图集》中水环境分区管控图可知,本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区,详见附图9。 表1-6与土壤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协调性分析
综上,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 3.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 (略) 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中的相关内容可知,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可视为允许类。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工艺、产品等均未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项目。本项目经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经济发展部备案,项目代码为2103-*-04-01-*。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 4.选址可行性分析 (1)规划符合分析 (略) 环保厅皖环函〔2013〕329号文《关于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见附件)以及《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2020年)宿马园区规划范围包含西部片区、东部片区和南部片区三块:西部片区北至宿淮铁路-徐家一线,南至新汴河,东到京沪高铁,西到蒿沟乡,总面积11km2;东部片区东至苗安乡,西至京沪高铁,北至宿马园区污水处理厂,南至新汴河,面积10.8km2;南部地块北至新汴河, (略) 道,面积8.2km2。宿马现代产业园区三大主导产业为:食品深加工、机械装备制造和电子信息业。 本项目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属于C1431米、面制品制造,项目类型为食品制造业,对照《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不属于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产业准入要求中限制入区和禁止入区项目,符合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产业准入要求,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0)》。 (2)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地 (略) (略) 宿马园区佳达创智物流园14号楼2楼,租赁500m2标准化厂房,不涉及新增用地,宿马现代产业园区三大主导产业为:食品深加工、机械装备制造和电子信息业。本项目生产产品为掉渣饼胚属于食品制造业,是园区主导行业之一,本项目紧邻公路,交通运输便捷,项目周边无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敏感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点。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 对照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本项目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内。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选址合理。 (3)环境相容性 项 (略) (略) 宿马园区佳达创智物流园内。项目 (略) (略) 、南侧为当涂路、西侧为闵子路、东侧为安徽 (略) ,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等特殊环境敏感点。 本项目属于米、面制品制造,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车间洗手废水,车间洗手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宿马园区北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气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的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噪声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各固体废物均实现合理化处置。本项目建设不改变原有功能区改变。根据本次环境现状调查来看,区域环境质量满足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且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综上,本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容。 5.与其他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 (1)与中共中央、 (略) 印发的《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相符性分析。 表1-7 与《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相符性分析
(2)与《 (略)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 表1-8 与《 (略)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
(3)食品卫生规范分析 本项目为食品制造业,结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就企业环境及相关内容进行规范符合性分析。对比分析内容见下表1-9: 表1-9 食品生产企业规范符合性分析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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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内容 | 1.项目背景及由来 项目建设地 (略) (略) 宿马园区佳达创智物流园14号楼2楼厂房,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其中建设各工序生产车间。原辅料库、成品库、消毒间、理化室、微检室、办公室及其他用房,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及检验仪器。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一期购置调味品粉碎机、混合机、包装机;二期购置和面机、智能掉渣饼成型生产线、包装机等设备。本工程于2021年3月16日由宿马园区经发部备案(宿马经发〔2021〕15号),项目代码:2103-*-04-01-*。 在2021年3月“年产3900吨调味料项目(一期)”进行单独立案申请并获得宿马园区经发部备案(备案文号:宿马经发〔2021〕15号),“年产3900吨调味料项目(一期)”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属于“十一、食品制造业14”-“23、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146*”,单纯混合分装,并且属于《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豁免名录(2020年本,试行)》中“三、食品制造业”-“11、单纯分装的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该一期项目已于2022年3月7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MA2TU9PH36001X。 在20 (略) 海 (略) 为增加“年产1350吨速冻面制品项目”,项目管理部门在原有“年产3900吨调味料研发生产项目(一期)”项目备案(见附件6)的基础上添加了“年产1350吨速冻面制品项目(二期)”形成“年产3900吨调味料、1350吨速冻面制品研发生产项目”备案(备案文号:宿马经发〔2021〕15号)。故本次环评只针对“年产1350吨速冻面制品项目(二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253号令)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国家环境保护部第44号令,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十一、食品制造业”-“21、方便食品制造”-“除单纯分装外的”,应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 (略) 海 (略) 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到委托后,我公司组织了有关人员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收集有关资料,并对该项目的有关文件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2.项目建设概况 项目名称: (略) 海 (略) 年产3900吨调味料、1350吨速冻面制品研发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略) 海 (略)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租赁厂房500m2,购置和面机、智能掉渣饼成型生产线、包装机等设备,满足年产1350吨掉渣饼胚能力。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宿马园区佳达创智物流园14号楼2楼 3.建设内容 项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详见下表2-1。 表2-1 项目工程内容一览表
4.产品方案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生产掉渣饼胚,生产规模为年产1350吨。具体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详见下表2-2。 表2-2 项目(二期)工程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情况一览表
5.主要生产设备 表2-3 二期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6.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资源、能源消耗见下表2-4 表2-4 主要原辅材料与能耗情况一览表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现有工程生产实行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规划劳动定员为25人,员工不在厂区食宿,本项目建设完成后不新增员工。 8.公用工程 (1)供热 办公楼冬季采暖和夏季制冷使用分体式空调。 (2)给水 (略) 政供水管网供给,本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更衣洗手用水、和面用水,项目不设宿舍和食堂,供水能力可满足项目正常用水需求。 (3)排水 项目生产设备清理仅进行擦拭,用水量极少,可忽略不计,和面环节所需用水进入湿面团,不外排;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车间洗手废水;本项目属于食品加工行业,员工在进入车间前需更衣、洗手。为此,生产车间配备有更衣洗手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车间洗手废水。 (4)供电 本项目用电依托现有供电管网。 9.厂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建设地 (略) (略) 宿马园区佳达创智物流园14号楼2楼,在现有项目厂区内建设,各方面环境良好,交通便利,供水、供电排水等基础配套设施完善,按各种设施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和组合,力求平面布置紧凑合理,节省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管理,企业发展前景良好。 厂房内的平面布置主要分为成型区、和面区、包装区和速冻库。厂房内部人流、物流交通分布清晰,互不干扰。厂房南北两侧均设置出入口方便员工、货物进出,速冻库和包装区域位于厂房南侧,和面区域、配料间和员工更衣间位于厂房北侧,成型区域位于厂房东侧,项目厂区布置总体来说,做到按功能分区,系统分明,布置整齐,厂房布置合理有利于各个车间协同配合,提高生产效率。本项目具体车间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 10.周边环境概况 项目 (略) (略) 宿马园区佳达创智物流园14号楼2楼厂房,项目 (略) (略) 、南侧为当涂路、西侧为闵子路、东侧为安徽 (略)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周边环境概况见附图3。 11.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占总投资1.2%,本项目工程环保投资概算见下表2-5。 表2-5 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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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 1.掉渣饼胚生产工艺流程: 注:G1 和面废气;S1 废包装材料;N-噪声 图2-1 掉渣饼胚生产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1)和面:和面就是将面粉和水均匀混合一定时间,形成具有一定加工性能的湿面团。打开设备电源,人工将面粉倒入和面机内,加入原辅料搅拌均匀后多次加入水和成面团;在此环节会产生和面废气(G1)和设备运行时的噪音(N); (2)成型:打开多功能自动成型机组电源开始预热,预热结束后,将活好的面团放上智能掉渣饼成型生产线开始成型作业。在此环节会产生设备运行时的噪音(N); (3)速冻:成型后的掉渣饼胚送入速冻库速冻,温度控制:-30°C~-40℃,时间控制在30分钟左右; (4)包装:速冻后的成品进入内包车间进行包装后送入外包车间,根据产品包装规格要求,进行称量包装,人工扎带。在包装环节会产生废包装(S1)和设备运行时的噪音(N)。; (5)成品:包装好的成品送入成品库储存。 2.主要污染工序 表2-6 污染物产生及排放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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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1.现有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年产1350吨速冻面制品研发生产项目(二期),以面粉为主要原料实现年产1350吨掉渣饼胚能力。项 (略) (略) 宿马园区佳达创智物流园14号楼2楼内厂房进行生产。 (略) 海 (略) 现有项目为:年产3900吨调味料研发生产项目(一期),该项目于2021年获得宿马园区经发部立项审批,备案文号:宿马经发(2021)15号,在2021年进行建设生产,生产场 (略) 宿马园区佳达创智物流园14号楼2楼,根据企业给出资料可知该企业目前主要生产辣椒粉、花椒粉、五香粉等固体调味料,骨汤、肉酱等复合调味料并未进行生产。“年产3900吨调味料研发生产项目”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属于“十一、食品制造业”-“23、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146*”-“单纯混合、分装”,并且其在《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豁免名录(2020年本,试行)》中属于“三、食品制造业”-“11、单纯分装的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 2.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改版,现有项目属于C1469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该项目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九项“食品制造业14”中第20项“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146”中“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则该项目属于排污许可中“登记管理”。相关内容见下表2-7: 表2-7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对照表(摘录)
(略) 生态环境厅于2021年1月30日发布的《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统筹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21〕7号),属于现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内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行业,在环评文件中应明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联动内容”和《建设项目排污许可申请与填发信息表》,现有年产3900吨调味料研发生产项目排污许可证属于登记管理。该现有项目已于2022年3月7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MA2TU9PH36001X。 3.现有项目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1)项目调味料生产工艺如下: 注:S1 下脚料、S2 废包装材料、G1 粉碎粉尘 图2-2固态调味料生产项目工艺流程图 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1)原料:购买干辣椒、花椒、八角等加工原料。 (2)分选:对辣椒、花椒、八角、桂皮等会原料进行人工分选,将混在原料中的杂质筛出,在此过程中会产生下脚料(S1)。 (3)粉碎:将分选后的原料装入粉碎机,利用粉碎机对辣椒、花椒、八角、桂皮、香叶等原料进行粉碎处理,在此环节会产生粉碎粉尘(G1)、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N)。 (4)调配:车间员工将粉碎后的原料按相应比例进行调配混合。 (5)包装:将调配后的混料,利用封包机进行包装。包装完成后即可得到成品。在此环节会产生废包装材料(S2)和设备运行时会产生的噪音(N)。 4.现有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根据企业给出资料可知该企业目前只生产辣椒粉、花椒粉、五香粉等固体调味料,因此在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生产固体调味料的原料在粉碎环节产生的粉尘。根据该企业提供内容得知,该现有项目辣椒粉、花椒粉、五香粉年产能各为300t/a,则产品总生产量为900t/a。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可知,粉尘产生系数为0.043kg/t产品,即本项目产生的粉尘总量约38.7kg/a,该项目废气采取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现有项目粉尘有组织排放排放量为:0.0017t/a 现有项目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0038t/a 表2-8 现有项目废气排放总量一览表
为了解现有项目废气排放情况,委托安徽溯测 (略) 于2023年4月11日对本项目颗粒物进行检测,检测内容见下表2-9 表2-9 现有项目废气排放检测结果一览表
5.现有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年产3900吨调味料研发生产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员工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劳动定员25人,年工作300天,员工为附近居民,不提供员工住宿,根据《 (略) 行业用水定额》(DB34/T679-2014)职工生活用水按每人每天60L计,则职工办公生活用水量为1.5m3/d、450m3/a。废水排放系数以80%计,则产生量为1.2m3/d、360t/a。项目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5、SS、NH3-N。生活污水经初步 (略) 政污水管网,水质满足宿马园区北部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排入宿马园区北部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尾水排入新河。 现有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水质满足宿马园区北部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宿马园区北部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新河。项目废水排放情况见下表2-10。 表2-10 项目废水处理措施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6.噪声治理情况 现有厂区噪声主要为调味品粉碎机、包装机和混合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声级70-85dB(A),根据安徽溯测 (略) 于2023年4月11日对本项目厂界四周检测数据显示,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四周噪声值见下表2-11: 表2-11 噪声检测结果一览表
7.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年产3900吨调味料研发生产项目产生的固废均为一般废物,包括职工生活垃圾、下架料以及废包装材料。 (1)生活垃圾:厂内员工25人,工作人员每天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计。则厂内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75t/a,在厂内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下脚料:调味品项目在分选环节会筛出原料梗叶、杂质等下脚料,筛出的下脚料约为0.1t/a。 (3)废包装材料:包装环节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为0.5t/a。 (4)除尘器集尘: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约为0.033t/a。除尘器集尘经企业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生活垃圾和下脚料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进行外售处理。 8.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表2-12 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表(单位: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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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1)基本污染物监测 (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6月9日发布的《 (略) 2022年环境质量状况报告》数据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保护部网站—环境空气质量模型技术支持服务系统“基于互联网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 (略) 2022年SO2、NO2、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4μg/m3、20μg/m3、70μg/m3、40μg/m3;CO 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为0.9mg/m3,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为163ug/m3;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的污染物为O3、PM2.5,由此判定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 项目区域空气质量达标判定见下表3-1: 表3-1 项目所在区域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一览表
根据《 (略) 2022年环境质量状况报告》,20 (略) 空气综合指数为3.95,同比改善1.7%;PM2.5年平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4%;全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76.7%,优良天数比 (略) 排名第5,全面完成年度考核任务。 (略) 积极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 (略) 政府提出区域污染防治措施:下达全面落实秸秆禁烧;督促废气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建设的安装;控制重点耗煤企业煤炭消费量,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生物质锅炉治理、淘 (略) 立体坚全面打响大气污染防治“淮海战役”等大气污染防治的措施实施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将得到有效改善。 (2)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略) 生态环境厅公布的宿州实时监测数据,具体数据见下表3-2: 表3-2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统计结果 单位:μg/m3
上表可知,该区2022-2023年秋冬季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环境质量较好 (3)特征污染因子现状监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为了解项目拟建地特征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特委托安徽溯测 (略) 对TSP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详见表3-3: 表3-3废气排放检测一览表
由上表可知,评价区内项目所在区域TSP监测因子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水环境方面:市辖11条主要河流 (略) 、市控监测断面。 20 (略) 13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其中沱河关咀、新汴河团结闸、澥河方店闸、老濉河泗县、唐河泗县等5个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水体优良比例为38.6%(省任务是30.8%),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市级及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为Ⅲ类,水质达标率100%。 20 (略) 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53.8%,同比提升15.3个百分点,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汇 (略) 界河流和 (略) 界河流水质全部达到Ⅲ类,跨省界、市界重点河流出境水质比入境水质提升一个类别;水环境质量改 (略) 第3位。市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规定,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应监测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现状并评价达标情况。各点位应监测昼夜间噪声,监测时间不少于1天。 本项 (略) (略) 宿马现代产业园区佳达创智物流园内,50m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无需进行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项 (略) (略) 宿马现代产业园区佳达创智物流园内,根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可不进行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5.地下水、土壤环境 本项目可不开展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 ||||||||||||||||||||||||||||||||||||||||||||||||||||||||||||||||||||||||||||||||||||||||||||||||||||||||||||||||||||||||
环境保护目标 | 1.大气环境 本项 (略) (略) 宿马现代产业园区佳达创智物流园14号楼2楼,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区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但存在居民点,本项目具体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详见下表3-4: 表3-4 项目周边主要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2.声环境 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地下水环境 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无环境保护目标。 4.生态环境质量 本项 (略) 宿马现代产业园区,且用地范围内不含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
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 1.废水排放标准 项目生产设备清理仅进行擦拭,用水量极少,可忽略不计,和面环节所需用水进入湿面团,不外排;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车间洗手废水;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车间洗手废水。车间洗手废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经过宿马园区北部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尾水排入新河。项目废水排放执行宿马园区北部污水厂接管标准。 表3-5 项目废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pH无量纲)
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表3-6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pH除外,mg/L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和面工序产生的粉尘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见表3-7。 表3-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3.噪声排放标准 建设项目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其标准限值见表3-8。 表3-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4.固体废物排放执行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中有关要求。 | ||||||||||||||||||||||||||||||||||||||||||||||||||||||||||||||||||||||||||||||||||||||||||||||||||||||||||||||||||||||||
总量控制指标 | 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和《 (略) 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新增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17〕19号)来确定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 废水:项目生产设备清理仅进行擦拭,用水量极少,可忽略不计,和面环节所需用水进入湿面团,不外排;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车间洗手废水;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车间洗手废水。 废气:颗粒物,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处理后排放。经分析可知废气有组织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总量为0.012t/a。 固废: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理,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 本 (略) (略) 宿马园区佳达创智物流园内的厂房进行租赁,无大型土建施工过程,施工期主要为设备的安装,且本项目设备简单,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可接受,因此本次评价主要针对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污染源分析 1)粉尘产生情况 本项目和面工序采用人工向和面机中投加面粉,投加过程中会产生的少量粉尘。根据《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一般逸散尘排放源,逸散性粉尘量为0.15kg/t,本项目使用面粉900t/a,则面粉投加过程中粉尘的产生量为0.135t/a,每天和面时间约4h。 为减少倒面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在和面工序上方设集气罩收集装置,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的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按90%计,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按95%计。风量计算过程如下: 采用的矩形集气罩为外部集气罩,根据《环境工程设计手册》中经验公式:L=3600(5·X2+F)×Vx,计算各个集气罩所需的风量L。 L=3600(5·X2+F)×Vx 其中:X——集气罩至污染源的距离,m,取0.3m; F——集气罩面积,m2;本项目取2m2 Vx——控制风速,m/s;本项目取0.3m/s; 计算单台风量为2646m3/h,考虑管道风阻损耗,总风量取3000m3/h。该车间设置和面机与现有项目的粉碎机共同一套废气处理设备,设置风机风量为3000m3/h(依托现有),满足要求。 则有组织颗粒物产生量为0.1215t/a。经布袋除尘器处理之后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0.0061t/a、排放速率为0.0051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要求(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 生产车间内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产生及排放量为0.0135t/a,粉尘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112kg/h。 2)废气产排情况见下表4-1: 表4-1 项目工艺废气产排一览表
(2)非正常工况分析 项目废气发生非正常排放的原因主要有:废气处理设施出现故障时,未经处理 的废气直接排入大气环境中;管理操作人员的疏忽和失职等情况,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定为非正常工况下的废气排放源强。非正常排放时,排放源强见表4-2: 表4-2非正常工况排污一览表
根据上表可知,非正常工况下,当废气治理措施发生故障时,厂区废气排放浓度明显偏大。因此,建设单位应该加强日常管理,定期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检修,避免出现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效率降低。 (3)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食品制造工业-方便食品、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工业》(HJ 1030.3-2019)要求,和面废气防治措施为“加强密封或密闭收集送至(喷淋系统、旋风除尘、袋式除尘、旋风除尘+袋式除尘等)后排放;其他”。本项目面粉投加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满足《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食品制造工业-方便食品、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工业》(HJ 1030.3-2019)要求。 综上,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为可行技术。根据源强核算,项目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故治理措施可行。同时排放方式为有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的排放量较小,因此项目建设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4)排污许可与监测要求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国家根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本项目属于“九、食品制造业”-“17方便食品制造143*”-“其他”,因此,项目建成后,排污许可管理类别为“登记管理”。 表4-3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对照表(摘录)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后,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建设项目营运期主要污染源污染物的排放状况,建设单位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对主要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和周边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监测内容包括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废气排放达标性,废水排放情况,厂界噪声的达标性等内容。 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等规定的监测分析方法对污染源进行日常例行监测,有关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与污染源监测点、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见下表4-4: 表4-4建设项目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及监测要求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设备清理仅进行擦拭,用水量极少,可忽略不计,和面环节所需用水进入湿面团,不外排;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车间洗手废水;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车间洗手废水。 (1)车间洗手废水 本项目属于食品加工行业,员工在进入车间前需更衣、洗手。为此,生产车间配备有更衣洗手间,包括更衣、洗手,有洗手废水产生。生产车间内部需定期打扫卫生和清洗,打扫卫生均采用人工用抹布擦拭设备和用拖把拖地,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 本项目工人为10人。车间洗手废水只计算生产车间人员洗手用水,工人洗手废水产生量每人每天按1.5L计算,年工作天数为300天,则洗手废水产生量0.015m3/d、4.5m3/a。项目产生的车间洗手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宿马园区北部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宿马园区北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尾水纳入新河。 表4-5 项目废水处理措施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2)污水接管可行性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项目废水排放为,确定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B,经现场踏勘无环境敏感点。评价范围应满足其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环境可行性分析的要求,可不开展区域污染源调查,主要调查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处理能力、处理工艺、设计进水水质、处理后的废水稳定达标排放情况,同时应调查依托污水处理设施执行的排放标准是否涵盖建设项目排放的有毒有害的特征水污染物,可不进行水环境影响预测。 1)宿马园区北部污水处理厂简介 宿马园区北部污水位于宿马现代产业园区楚江大道北,作为 (略) 政配套设施,其服务范围为宿马现代产业园区汴河以北规划区域,服务面积21.75km2。宿马园区北部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总规模为污水处理量6.0×104m3/d,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规模为1.5×104m3/d,二期工程规模为4.5×104m3/d。废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新河。 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见下图: 图4-1宿马园区北部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2)接管可行性 由工程分析和水量平衡可知,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车间洗手废水,水质简单。项目完成后,项目废水量为0.015m3/d,宿马园区北部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为6万t/d,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宿马园区北部污水处理厂的收入范围之内,因此该项目建成后产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宿马园区北部污水处理厂可行。本项目产生污水水量能够满足污水处理厂余量要求,水质较为简单,不会对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影响,不会降低项目区现有水环境功能,接管可行。 (3)污水排放口情况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见下表4-6 表4-6全厂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如下 表4-7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4)废水污染物自行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食品制造工业—方便食品、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工业》(HJ1030.3—2019),本项目废水监测要求如下,见表4-8。 表4-8废水监测方案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1)源强分析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声环境3类功能区,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和面机、智能掉渣饼成型生产线、包装机、风机等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推荐的点声源预测模式进行预测。各噪声设备的数量及噪声源强见表4-9: 表4-9 项目主要噪声源强(室内)一览表 单位:dB(A)
注:表中坐标以厂界中心(117.*,33.*)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向为Y轴正方向。 (2)噪声预测模式 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的要求,项目环评采用的模型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附录A(规范性附录)户外声传播的衰减和附录B(规范性附录)中“B.1工业噪声预测计算模型”。 1)户外声传播衰减包括几何发散(Adiv)、大气吸收(Aatm)、地面效应(Agr)、障碍物屏蔽(Abar)、其他多方面效应(Amisc)引起的衰减。 Lp(r)=Lp(r0)+DC-(Adiv+Aatm+Agr+Abar+Amisc) 式中: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 Lp(r0)——参考位置r0处的声压级,dB; DC——指向性校正,它描述点声源的等效连续声压级与产生声功率级Lw的全向点声源在规定方向的声级的偏差程度,dB; 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 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衰减,dB; Agr——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 Abar——障碍物屏蔽引起的衰减,dB; Amisc——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 2)无指向性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的基本公式是: 式中: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 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 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 3)声源位于室内,室内声源可采用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法进行计算。设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分别为Lp1和Lp2。若声源所在室内声场为近似扩散声场,则室外的倍频带声压级可按式近似求出: 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 Lp2——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 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或A声级的隔声量,dB。 (3)预测结果及分析 本项目实行8h工作制度,年工作日为300天。本项目完成后,各厂界噪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见表4-10。 表4-10项目厂界噪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一览表
注:表中坐标以厂界中心(117.*,33.*)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向为Y轴正方向 由上表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营运期各厂界噪声采取隔声房密闭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并经一定距离衰减后,正常工况下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间,项目生产设备噪声源强较低,噪声源主要为加工设备等设备噪声。从预测结果来看,本项目对厂界四周的影响值均能达到厂界标准要求。为使噪声能稳定达标,确保本项目建成后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噪声污染,设计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高噪声设备均安置在室内,通过设备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能较好地降低噪声向外环境的辐射量,具体防治措施如下: 1)控制设备噪声 在设备选型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尽量选用满足国际标准的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设备,降低噪声源强。 2)设备减振、隔声 项目的总体布局上将生产车间和噪声源强较高的设备布置远离厂区边界,同时在机组与地基之间安置减振器。 3)加强建筑物隔声措施 合理布局设备,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均安置在室内,有效利用建筑隔声,并采取隔声材料制作门窗、墙体等,防止噪声的扩散和传播,采取隔声措施。 4)强化生产管理 确保各类降噪措施有效运行,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各设备均保持良好运行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在上述措施实施的前提下,经过车间墙体隔声、基础减振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确保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对应的噪声排放限值,因此建设单位采用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的。 (5)监测要求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定期监测厂界噪声,监测频率为1次/季度,每次昼间监测一次,必要时另外加测。监测内容主要为厂界噪声,具体监测要求见下表4-11: 表4-11厂界运营期噪声监测计划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固废产生情况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除尘器集尘。本项目现有工程生产实行一班制,劳动定员为25人,员工不在厂区食宿,本项目建设完成后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垃圾。 1)废包装材料 包装工段产生的纸箱、塑料以及原料使用时产生的废包装,其产生量为0.5t/a,在打包环节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2)除尘器集尘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约为0.115t/a。除尘器集尘经企业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妥善的处理,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可接受。 (2)固废处理措施 项目新建1座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废包装材料经收集暂存后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除尘器集尘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1)地下水污染途径 (略) 地下水主要以浅层地下水为主,具有水质好、埋裁浅、易开采的特点,地下水的多年平均补给主要是靠雨水渗入。本项目不含有毒有害危险品,可能会造成地下水污染的主要为车间洗手废水,化粪池泄露或水管破裂都有可能导致污染物通过包气带进入含水层,造成浅层地下水水质受到污染。 (2)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经厂区化粪池 (略) 政管网,接入宿马园区北部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新河。项目对地下水的污染途径主要来自化粪池及污水管网跑、冒、滴、漏的废水,经包气带土壤吸附、转化、迁移和分解后,部分可能进入地下水。 为防止项目建设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生产车间及化粪池划分为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Mb≥1.5m,K≤1×10-7cm/s;或参考GB16889执行。 运营期应加强厂区的巡查管理,确保防渗层的完整性,避免废水泄漏造成区域地下水的污染。环评对厂区内化粪池等提出了防渗措施,各种固废均采取了妥善的处理措施,可很大程度减少项目对地下水产生的影响,对地下水的影响可接受。 (3)跟踪监测要求 本项目不对地下水环境进行跟踪监测。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1)污染途径 本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的途径可能是废气污染物通过降水、扩散和重力作用降落至地面,渗透进入土壤,进而污染土壤环境。 (2)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在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和面工序中倒面环节产生的面粉,在和面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通过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对产生的粉尘进行大部分收集,最终排放的污染物的量很少,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不会对区域土壤环境造成污染,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3)跟踪监测要求 本项目不对土壤环境进行跟踪监测。 7.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 (略) (略) 宿马园区佳达创智物流园14号楼2楼,本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含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本次环评不开展生态影响分析。 8.环境风险分析 (1)评价目的 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或突发事件产生的新的有毒有害物质,所造成的对人身安全与环境的影响和损害,进行评估,提出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项目环境风险达到可接受水平 (2)风险调查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可知,本项目不含《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附录B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不进行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是日常生产和经营管理不善导致的生产事故和火灾,出现的风险事故概率一般较低。 (3)风险防范措施 1)加强教育,强化管理 ①必须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公司经营的基本原则。 ②必须进行广泛系统的培训,使所有操作人员熟悉自己的岗位,树立严谨规范的操作作风,并且在任何紧急状况下都能随时对工艺装置进行控制,并及时、独立、正确地实施相关应急措施。 ③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严禁在厂区吸烟,防止因明火导致厂区火灾、爆炸。 ④对公司职工进行消防培训,当事故发生后能在最短时间内集合,佩带上相应的防护设备并在组织自救的同时,通知救援中心和消防队。 2)生产过程风险防范措施 生产过程事故风险防范是安全生产的核心,要严格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尽可能降低事故概率。 ①设备检修:企业在该项目生产和安全管理中要密切注意事故易发部位,做好运行监督检查与维修保养,防患于未然。 ②厂内生产装置是防火防爆的重点,要保证生产设施的电器绝缘等级。 ③必须组织专门人员每天每班多次进行周期性巡回检查,有异常现象的应及时检修,必要时按照“生产服从安全”原则停车检修,严禁带病或不正常运转。 ④公司应组织员工认真学。对污染治理设施和管理必须与生产经营活动一起纳入企业的日常管理中,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制定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台帐。 2.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食品制造工业—方便食品、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工业》(HJ1030.3-2019)中的监测要求,制定例行监测计划,定期进行监测。 3.建设单位应按 (略) 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开展相关验收工作。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4.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1431米、面制品制造,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不涉及通用工序,属于“九、食品制造业14”-“第17项:方便食品制造143*”-“其他”,排污许可填报“管理类别”应为“登记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在启动本项目生产设施之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办理排污许可登记备案。 5.项目正式运营后必须按照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委托第三方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对企业排污状况按照监测计划进行环境监测。 |
六、结论
安徽海 (略) 年产3900吨调味料、1350吨速冻面制品研发生产项目(二期)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管理及相关环保规划要求。建设单位需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过程中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可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 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 污染物名称 | 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 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 ② | 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 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 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 |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 变化量⑦ |
废气 | 颗粒物 | 0.0017t/a | / | / | 0.006t/a | / | 0.0077t/a | +0.006t/a |
废水 | 废水量 | 360t/a | / | / | 4.5t/a | / | 364.5t/a | +4.5t/a |
COD | 0.107t/a | / | / | 0.0008 | / | 0.1078t/a | +0.0008 | |
BOD5 | 0.058t/a | / | / | 0.0006 | / | 0.0586t/a | +0.0006 | |
SS | 0.050t/a | / | / | 0.0004 | / | 0.0504t/a | +0.0004 | |
氨氮 | 0.009t/a | / | / | 0.0001 | / | 0.0091t/a | +0.0001 |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 | 3.75t/a | / | / | / | / | 3.75t/a | / |
废包装材料 | 0.5t/a | / | / | 0.5t/a | / | 1t/a | +0.5t/a | |
除尘器集尘 | 0.033/a | / | / | 0.115t/a | / | 0.148t/a | +0.115t/a | |
危险废物 | / | / | / | / | / | / | / | / |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安徽海志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900吨调味料、1350吨速冻面制品研发生产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