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辽宁农村 (略) 本溪支行委托,辽宁 (略) 定于2023年12月26日上午1 (略) 公共资源拍卖网(网址:http://**)拍卖下列标的:
1、 (略) 明山区水塔路128栋1层4单元2号商业用房,面积105.36平方米,底价40万元。
2、 (略) 明山区唐家路44-9幢1单元17层50号住宅,面积62.83平方米,底价16.97万元。
特别提醒:
1、标的物面积最终以房地产权证原件、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如本次拍卖标的物存在登记机关、管理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按照不同规则对其命名的情形,本次拍卖以及后续变更登记、交付均以产权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或者产权证号为准。竞买人或者买受人应当提前确认本次拍卖标的物的实际坐落或位置。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实际情况已经完全知晓,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或者买受人自行负担。
2、拍卖标的按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全部为瑕疵拍卖,面积仅供参考。
3、拍卖标的1(水塔路商业用房)因使用而存在的各项费用(含委托人应支付或补交的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房屋维修费、卫生费、有线电视费等所有欠费、滞纳金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并负责清偿。
拍卖标的2(唐家路住宅)成交之日前因使用而存在的欠费(例:取暖费、房屋维修费、水电费、卫生费、有线电视费等)由委托人承担。
4、房产拍卖标的物成交后涉及房地产过户情况(含两次过户)及税费金额(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持有税等),请竞买人到当地相关部门查询、核实,按法律规定标准,委托人、买受人各自承担各自的过户税费。
竞买人仔细查验后,谨慎参与竞买。因未对标的物进行详细查验、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手续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审慎确认无异后方可参与竞买。
5、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标的物现存的和潜在的实物及法律上的瑕疵、在过户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等事宜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物信息与本次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7、在过户过程中因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办理过户的,待上述情况解除后办理。
在过户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书等产权证明风险,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担保责任,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8、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拍卖人对标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9、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欠费、限购、权属变更及权属变更流程、费用等事宜。未实地看样,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如竞买人不符合相关规定,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资产权属转移等相关法律责任。房屋户口不在拍卖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主管职能部门查询。
10、本次拍卖的标的面积是否包含改建、超建、赠送等附属面积,以议价、询价或评估说明为准。标的改建、超建及设施损坏等情形,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委托人、拍卖人不就以上情况承担责任。设施损坏的修复、超建拆除整改、改建的恢复原状等风险及上述情况所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11、拍卖标的所属土地相关信息由竞买人自行了解。由于土地性质原因,部分标的过户时可能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等费用,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土地性质及是否需要补缴费用、具体补缴流程及金额请竞买人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调查确认。
12、竞买人竞买成功后,拍卖标的如存在查封、占用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解除查封、清场腾空等事宜。
13、成交后标的物移交时的数量、质量等与网站上传信息描述不相符时,则以移交时的现存实物为准,若有误差,不影响资产拍卖成交价格。
1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因标的物存在权属证书不全、查封担保抵押纠纷和移交、办证过户等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事由向委托人、拍卖人提起诉讼,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的一切风险和法律责任。
15、买受人自行解决与此标的有关联的其他事项。
有意竞买者请持有效身份证明及竞买保证金于2023年12月2 (略) 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本次拍卖为网络竞价,竞买人凭用户名及登录密码自行登录。
展示及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12月25日15时
展示地点:本公司及标的物所在地
咨询电话:024-*
拍卖行地址: (略) 明山区解放北路45号联丰巷1栋
辽宁 (略)
(中国拍卖企业AA级资质企业)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