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
(略) 招标项目编号:JLBTZB2015—T10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略) 白泉镇树安村新建方涵等建设项目已由吉财农指【 * 号文件批准建设, (略) 人均为 (略) 白泉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自筹资金, (略) 条件, (略) 。 二. (略) 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修建方涵3座, (略) ,挡水墙40米。 2.2 本项目招标范围:市政工程施工 2.3 工程建设地点: (略) 白泉镇树安村 2.4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计划开工日期: * 日,计划竣工日期: * 日,工期45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 (略) (略) 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 (略) (略) 门核发的与本工程相适应的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日至 * 日(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1时,下午 13 时30分至16 时( (略) 时间,下同),在 (略) 北 (略) (略) 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略) 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下同):2015 年5月26日13 时30 分( (略) 时间);地点: (略) 北 (略) 有限公司会议室( (略) 市金鼎水岸小区一号楼三单元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 (略) 。 5.5 (略) 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白泉 (略) 联 系 人:康书记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北 (略)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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