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及《 (略) 教育厅关 (略)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教民发〔2022〕1号)要求,严格规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的设置与管理,推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经学校〔2023〕第2次党委会研究决定,2023年我校设置12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并将我校设置 (略) 校的校外教学点。现予以公示。
一、我校设置的12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名单
青岛海运职业学校,青岛中基信息文化专修学校,青岛高新职业学校,私立青岛华泰科技培训学校, (略) 城阳区正德文化培训学校,青岛西海岸新区汇英科技专修学校, (略) (略) , (略) 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略) 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略) 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略) 东港区石大教育培训学校。
二、设置我校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的高校名单
山东财经大学,青岛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略) 。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个人提出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过期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日期:2023年1月10日-18日,7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公示期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受理电话: (略) ,0532-*;
受理邮箱:*@*ttp://**。
青岛 (略)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