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
我中心受 (略) (略) 委托,组织实施服装项目政府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委托人提供的项目需求原文转发(见附件—项目需求书),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有关当事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建议(传真号: *** )。我中心将相关意见转交采购人,并请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实际情况修改完善需求,以符合法律要求。公示内容不作为质疑依据,我中心对反馈意见不作答复。
附件列表:
辅警办服装 *** .doc采购公示反馈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