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略) 防洪评价及防洪坝修缮施工采购变更公告
变更内容如下:
二、供方资质与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营业范围包含本项目工作范围(能够开具服务和工程类发票);
2、投标人应通过GB/T *** 或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施工 *** 级资质或水利专业设计 *** 级及以上资质(如为河道整治专业需 *** 级及以上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4、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师执业资格;
②委派的施工经理需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如为一级建造师,需提供签字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经理;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略) 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 (略) 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近三年(2019年至今)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 (略) 于破产状况;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