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资产
重要提示: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的 《竞价交易规则》、《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发布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阳分中心
标的名称 | (略) 建设西路70号( (略) (略) (略) 大楼一楼局部房屋)-2 | 标段编号 | *41001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9-2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0-12 17: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牌 |
一、标的概况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坐落 | (略) 建设西路70号 | |
标的类型 | 房产出租 | ||
所在层数 | 1 | ||
租赁面积约(㎡) | 234.0 | ||
租赁期限(年) | 3.0 | ||
装修期限 | |||
标的状态 | 在租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国联土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08月23日 | ||
评估价(元) | *.00 | ||
其他事项说明 | (一)招租标的不含原承租方的装修或配备; (二)房屋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本公告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三)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承租方应接受该标的现状(如:未取得房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书》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
二、出租方概况
出租方承诺 | 我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阳分中心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阳分中心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阳分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略) (略) |
注册地址 | (略) 建设西路70号 | |
出租行为批准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略) (略) 党委会议纪要2023年第(13)期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财政局 | |
批准文件名称 | (略) 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审批(审核)表 |
三、承租方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承租方必须为合法注册且有效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二)承租方为单位的,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手续、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必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个人信用。 (三)不符合条件参加报名的,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来源合法;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房地产不用于非法活动等。 | |||
承租相关要求 | 租金底价(元) | *.00 | ||
租金支付方式及期限 | (一)租金半年一付,先用后付。 (二)承租方按合同约定将首期租金、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全部款项后,出租方开具租金收款凭证。 | |||
承租押金(元) | 10000 |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是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该房屋用途仅限于 (略) 。经营范围及价格要求:办公、学台(http://**),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报名、保证金缴纳等手续,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意向承租方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竞买方账号查看保证金缴纳状态,若缴纳状态为“已缴纳”则报名成功,若状态为“未足额缴纳”则报名不成功。 (三)意向承租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中心不提供竞价场所。 | |||
交易方式 | (一)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公告要求报名并进行网络竞价的,按照网络竞价规则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 (二)在竞价达到租金底价的150%时,原承租方愿意接受该报价的,终止该标的招租活动,由原承租方优先承租;若原承租方放弃的,则继续该标的招租活动(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 |||
竞价安排 | 注意事项 | (一)请意向承租方按公告要求进行网络竞价(报价),逾期视为放弃承租资格; (二)意向承租方如对标的相关情况有疑义,请于公示期内自行联系出租方。 | ||
竞价方式 | 加价竞价 | 增价幅度 | 2000.00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年10月13日 15:00到2023年10月16日 15:00 | 延时竞价周期 | 60秒 | |
服务费 | ||||
附件下载 |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0519-* | ||
技术支持 | 0519-* | |||
客服电话 | 400-998-0000 | |||
出租方咨询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日时间 | |||
单位地址 | (略) 琴园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413室 |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