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级社保基金存放管理,广泛调动驻汝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根据财库【2013】46号、财库【2017】76号、汝财【2022】121号文件规定,参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暨定期存款操作办法(试行)》(豫财库【2017】53号)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第2期本级社保基金定期存放银行竞争性选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方式
本次竞 (略) 财政局委托河南 (略) 对本级新增定期存款,按相同存期、相同办法量化评分,确定中标银行。具体工作程序参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暨定期存款操作办法(试行)》(豫财库【2017】53号)执行,量化评分办法按照《 (略) 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暨定期存款综合评分指标规则》执行。
二、资格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均可参与本次竞争: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3]46号)的规定,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经国家批准、具有行业资质且在汝州设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以及政策性银行(或授权在汝州的支行参与投标,同一行别的商业银行只能由在汝州最高层级的机构参与)。持有中国银行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与招标人、招标人就本次招标的服务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管理部门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稳健,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4年5月6日至5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地点: (略) (略) (略) 内体育局3楼办公室。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5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内老体育局3楼会议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 (略) 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六、本项目联系事项:
河南 (略)
地址: (略) (略) (略) 内老体育局3楼会议室
联系人:阮女士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