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公告
宁自然资告字〔2024〕017号
经宁津县人民政府批准,宁津县 (略) (略) 上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 面积 (㎡) | 规划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
2024-G0079 | (略) 与香江大街东北夹角 | (略) | 工业 | 50 | ≥1.0 | ≤15% | ≥45% | 420 | 420 |
其他要求按规划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仅可单独申请,不可联合申请。
三、竞买方式
(略) (略) (略) (网址http://**), (略) 公共 (略) ——政策法规——土地出让——《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规则(试行)》 (略) 公共 (略) ——下载中心——用户手册——《土地、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相关地块的竞买。
四、网上交易办理程序
1.竞买人需进行主体注册并进行主体信息填报、CA数字证书办理;2.竞买人通过CA数字 (略) 上交易系统查询或下载相关文件;3.竞 (略) 上竞买申请;4.经竞买人实名账户按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获得竞买资格;5. (略) (略) 上限时竞价;6.竞得人下载并持《成交确认书》等资料到宁津县 (略)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办理竞买人资格后审等手续。
五、竞买资料的取得
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1月1日, (略) 上交易系统,查询或下载相关地块的出让文件。出让文件若有变更,以出让前最后更改为准。
六、竞买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及竞买资格确认
2024年12月6日09时至2025年1月2日16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 (略) 上交易系统,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5年1月2日16时。经竞买人实名账户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在保证金截至时间内进入系统进行保证金查询,保证金足额到账后打印资格确认书。
七、网上报价及限时竞价
网上挂牌报价开始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9时,截止时间为:
2024-G0079号地块:2025年1月4日9时00分;
挂牌期限届满,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 (略) 上限时竞价的, (略) 上限时竞价, (略) 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事项
1.凡有意参与宁津县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交易的竞买人,均需按《交易主体信息填报服务指南》、《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要求,进行主体注册并进行主体信息填报和CA数字证书办理。
办理主体信息填报咨询电话:0534-(略)
办理CA证书咨询电话:(略)
技术支持电话:0534-(略) (略)
2. (略) 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 (略) 上挂牌交易系统下载的《成交确认书》、《竞买申请书》、《竞买资格确认书》及《竞买须知》中要求的其他材料到宁津县 (略)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进行资格后审。
3.竞买人对出让文件和交易地块有疑问的,可向宁津县 (略)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进行咨询。
4.本次挂牌地块有一宗土地以“标准地”出让,具体控制指标如下:
2024-G0079: (略) 与香江大街东北夹角地块,规划面积(略)平方米,出让面积(略)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1.0;规划指标要求:以规划条件为准;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略)元/亩;能耗标准:执行《宁津东 (略) 区域节能报告审查意见》( (略) 能审﹝2021﹞1号);空间准入标准:符合宁津县经 (略) 环境准入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执 (略) 理厂进水要求《GB/T (略)-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及其修改单;危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及其修改单;环境质量管控标准: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Ⅴ类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略)-2017)Ⅲ类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Ⅲ类标准;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略)-2018);行业准入标准: (略) “三线一单”、《东 (略)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指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地方准入要求;亩均税收标准:≥(略)元/亩。该宗地已完成节能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压覆矿产资源评估等评估评价工作,除负面清单外, (略) 域评估事项直接使用评估成果,不再单独进行评估。
土地出让实施后,县经 (略) 管委会与土地竞得人签订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
联 系 人:李先生
崔女士
联系电话:0534-(略)
0534-(略)
地 址:宁 (略) 南段东侧
宁津县 (略)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