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 | *MB2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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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为湛江市赤坎区中山二路87号之一93.6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划拨补办出让进行价格评估 |
中介服务事项 | 出具土地评估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成果 |
服务内容 | (略) 赤坎 (略) 87号之一,面积93.63平方米土地使用 (略) 场价格评估。该宗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湛自然资(公告)[2022]66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粤0803执恢318号之二、《执行裁定书》(2018)粤0803粤0803执恢318号之二,房屋建筑面积为168.56方米。该宗地属划拨补办出让,须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出具土地估价报告。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 0759-*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项目规模 | 平方米(93.63平方米)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备案要求 |
备案要求说明 | 无。 |
其他要求说明 | 1、受委托的中介服务机构办理业务期间,不得接受与委托事项有利害关系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不得收受或索取其他不正当利益。2、请受委托的中介服务机构自觉遵守粤府办[2018]53号文第四十四条“中介服务机 (略) 出现1次失信行为的, (略) 管理机构应当暂停该中介服务机构参与承接中介服务3个月;1年内(不计算暂停服务时间)出现2次一般失信行为的,暂停其参与承接中介服务6个月;2年内(不计算暂停服务时间)出现一般失信行为累计达到3次或出现严重失信行为的,将其清 (略) ”和第四十五条“凡被清 (略) 的中介服务机构,2年内不得申请入驻。”的有关规定,避免出现失信行为。 |
服务时限说明 | 1、本项目自签订委托估价协议后生效。 2、服务工期:三个工作日。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金额说明 | 本次采购服务金额不作估算,实际服务金额在服务期限内按《 (略) 自然资源局公开选取机构评估地价管理办法》(湛自然资(利用)〔2023〕446号)标准,根据每宗业务评估结果按宗进行计费。核算结果高于9.*元的,以9.*元为核算结果。参与宗地评估机构以其核算收费结果的三分之一作为收费金额,核定的收费金额小于500元的,以500元作为收费金额。 |
是否选取中介 | 否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4-07-08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