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九龙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批发服务/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
采购单位 | 九龙县消防救援大队 | ||
行政区域 | 九龙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5月05日10:54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李晓燕、喻梅(组长)、黄妍绮 | ||
总成交金额 | ¥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何斯莉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 | ||
采购单位 | 九龙县消防救援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甘孜藏族自治州九龙县呷尔镇华丘村1组23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赵老师/083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武侯区武兴五路355号西部智谷A区1栋7楼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何斯莉 /028-* |
一、项目编号:JYZB-ZGCS-109(招标文件编号:JYZB-ZGCS-109)
二、项目名称:九龙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九龙县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甘孜藏族自治州九龙县呷尔镇弯碉路170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九龙县消防救援大队和九龙县呷尔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食堂食品供货服务项目
下浮率(%):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九龙县 (略) | 九龙县消防救援大队和九龙县呷尔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食堂食品供货服务项目 | 本项目九龙县消防救援大队和九龙县呷尔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食堂食品供货服务项目,拟确定一名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 | ★1、供应商所配送产品应达到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规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保证所配送产品配送到采购人时的质量、卫生和安全。 ★2、食品原料质量标准要求 2.1畜肉类: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禽肉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 2.2冷鲜畜肉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 GB 2707-2016(或最新标准)的规定,其中:鲜片猪肉(不包括种猪、晚阉猪来源的片猪肉)的质量指标应符合 GB/T 9959.1-2019(或最新标准)的相应技术要求。国家有定点屠宰、检验检疫要求的品种,应来自于定点屠宰厂出品、有国家规定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及验讫印章(随每批次供货时按批次提供)。 2.3禽肉类:为当日现杀,如果采购人要求配送冻货,应符合鲜(冻)畜、禽产品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2707-2016,且不得有冰块,计重为除冰后的净重,肉食品必须新鲜无变质。 2.4鸡蛋类:按需求等级配送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散装生鲜禽蛋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检疫(或检测)验讫标识。保证新鲜、清洁、无破损;外壳坚固完整,色泽自然有光泽。应符合GB 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国家最新标准要求。 2.5蔬菜水果类: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当日采摘,当日供应,蔬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严禁配送药性和肥气未脱,并按相关规定配送前采样送检,提供具有农药、杀虫剂等残留检测合格的报告。 2.6牛奶:牛奶按照 GB 25190-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执行。需符合国家最新质量标准及食品安全标准。所配送的产品必须在保质内,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合格标志。 2.7干杂类: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检验标准、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包装完好无损、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腐烂变质,有该物品独有的气味、无异味。有效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时间之内,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具有相关产品检验报告、SC标识及生产许可证编号。 3、配送要求 3.1需具备符合行业规定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3.2食品要求:所有食品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及国家及当地最新卫生、食品部门颁发的相关标准。 3.3配送车辆:配备足够的配送专用车辆,需冷链运输的,必须使用自有或租赁的冷链运输车。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运输配送冷冻、冷藏食品的车辆应有温度控制设备,符合相关卫生要求。所有车辆应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3.4每月定价须两次及以上,每次由成交供应商派出调查人员 (略) 场询价后共同商定,供应商须无条件满足采购人应急采购需求。 4、包装标准及运输方式、费用负担 4.1装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 4.2供应商需承诺在配送运输中要确保安全,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员、车辆事故等情况,由供应商自行处置,并依法承担所有责任。 5、违约责任及索赔 5.1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送货不及时,影响采购方不能按时就餐的,视情节予以2000元/次的经济补偿。 5.2因食用供餐发生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品问题,成交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责任。 5.3成交供应商要积极配合采购方及相关部门随时抽查商品来源、制作场所及流程。成交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拒绝,也不安排重新抽查的,予以2000元的经济罚款,同时办理其解约事宜。 5.4如成交供应商因服务态度不佳、价格过高、质量不达标、不按时送货、不及时更换质量不符货品等违反协议约定,经核实,每次予以2000元的经济罚款,并记入成交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达到2次以上,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协议,列入采购单位近三个年度内采购黑名单。 6、成交供应商若向采购人提供虚假副食品销售清单或发票行为的,经查实,终止协议。 7、在供货期间,若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质量产生异议,送政府质量检测部门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依照合同承担责任。若发生类似情况两次以上,则合同终止。 | 服务期限:一年。 | 本项目将依据合同条款、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内容,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晓燕、喻梅(组长)、黄妍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按4000元收取;成交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项目名称为:九龙县消防救援大队和九龙县呷尔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食堂食品供货服务项目
2.成交金额:对市场价格(询价金额)下浮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九龙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 (略) 甘孜藏族自治州九龙县呷尔镇华丘村1组238号
联系方式:赵老师/0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 (略)
地 址: (略) 武侯区武兴五路355号西部智谷A区1栋7楼2号
联系方式:何斯莉 /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斯莉
电 话: 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