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关于嘉禾县锐诚工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
|
2024-09-13 |
|
湖南省嘉 (略) 关于嘉 (略) 破产清算案 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申请人嘉 (略) 以自己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为由申请破产清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略)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有关规定,本院决定公开选任管理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嘉 (略) 成立于2018年9月5日,法定代表人李志雄,注册资本*元,公 (略) ,经营范围包括建材销售:天然石膏、氟石膏、高硅砂岩、低硅砂岩、铁渣、炉渣、粉煤灰、石灰石、工业弃渣、尾沙、矿产品、煤炭、水泥熟料、水泥的销售; (略) 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机构必须入围《 (略) (略) 2022-2023年度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单》的破产管理人。 (二)申报机构具有担任破产案件管理人的工作经验,申报机构委派办理上述案件的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应具有破产案件办理的经验,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无不良反映。 (三)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 (略)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四)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五)申报机构不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且在办未结的重大复杂、普通破产案件在3件以下的; (六)自愿承担可能无报酬的风险。 三、申报地点、时间 申报地点:湖南省嘉 (略) 审判管理办公室 申报时间:截止2024年9月23日下午15时。 四、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以书 (略) 提交申请文件(一式三份)、破产管理人团队名单以及与申请文件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和凭证等。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的上述材料均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不得再担任本案管理人,并将 (略) 破产管理人黑名单。 五、联系方式 承办法官:欧 华 * 法官助理:王慧莲 * 司法技术室:李松妮 *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