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受精河 (略) (略) 的委托, (略) 天 (略) 承担“精河 (略) 置中心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略) 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 (略) 公众参与第 * 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 、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精河 (略) 置中心项目
项目选址: (略) 工 (略) 南侧,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 ° * ′ * . * 1″,北纬 * ° * ′ * . * 9″。
项目概要:本工程总投资 * 万元, (略) 理5吨/ (略) 置系统 * 座(包括钢结构高温蒸煮车间 * 座,附属用房等),购置高温蒸煮锅炉2套( * 用 * 备), (略) 及周边乡镇 (略) 处置,配备医疗垃圾转运车辆5辆。
*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精河 (略) (略)
建设单位联系人:晏主任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
*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 (略) 天 (略)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q.com
* 、公 (略) 络链接: http:/ *** *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精河 (略)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