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4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南至教育大道、 (略) 、北至居住用地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8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5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三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三类) | *.41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2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4日 至 2024年11月04日 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4日 至 2024年11月04日 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4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04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1月0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根据西华县住房和 (略) 《关于在土地出让时增设建筑业产值条件的函》的要求,项目建设时建设单位选用的建筑企业须符合以下要求:(1)入库纳统的西华县本地建筑企业; (2)外地建筑企业迁入西华县并入库纳统;(3)外地建筑企业在西华县设立具有单独核算 (略) 入库纳统。 2.该宗地不得建设土地《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中限制和禁止的项目。 3.宗地建设项目人防要求严格按照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设计相关规定执行。 4.装配式建造按住建部门的要求执行。 5. (略) 养老服务设施按照《周政办(2021)19号》执行。 6.配套幼儿园按照《周政办(2020)31号》执行。 7.该宗地规划用途: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面积不大于总用地面积的10%,兼容面积出让年限:40年。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西 (略) 200号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西华县 (略)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