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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略) 有限公司受 (略) 市 (略) 区 (略) 的委托, (略) 。现接受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投标。
一、招标人: (略) 市 (略) 区 (略)
联系人: 李 颖
联系电话: ***
地址: (略) 市 (略) 区日坛北街33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北 (略) 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艳春
地址: (略) 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5层518室
电话: ***
传真: ***
三、项目名称:部分区级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2015BGC-075-4
资金情况:财政资金;人民币 * * 万元整(RMB *** .00元),超出本项目控制资金的报价将被拒绝。
用途:信息化建设监理
采购数量:1套
(略) 项目的性质:监理服务
四、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近三个月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有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 (略) 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 (略) 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9、 标人必须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务上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
10、投标人必须可以独立承担因投标产生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11、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12、 (略) (总公司)名义投标的, (略) (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13、凡承接与本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有关的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不能参加本项目监理的投标。
14、依照《 (略) 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之规定, (略) 信息系统工程承建和监理分离制度: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不得参与信息系统工程的承建;信息系统工程承建单位不应参与信息系统工程的监理。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投标人及与其有隶属关系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参与 (略) 市 (略) 区 (略) 信息化项目建设项目。
15、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 日~ *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略) 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5层518室。
招标文件售价:RMB 200元/本,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日;下午14时30分( (略) 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 (略) 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5层516会议室。
七、项目联系人:赵艳春
联系电话: ***
八、招标公告期限:1天
九、报名时须持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略) 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部)临时资质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北 (略) 有限公司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