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项目 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链接 |
1 | (略) 天 (略) 扩建6500吨汽车配件及新增*套阀门生产线项目 | (略) 店口镇桃园村 | (略) 天 (略) | 项目总投资*元,形成年产*件五金产品、*套汽车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 (略) 暨阳 (略) 清污外运诸暨山 (略) 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枫桥江。 废气:熔化烟尘: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4)屋顶排放。压铸脱模废气: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采用碘值不低于800mg/g的颗粒状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5)屋顶排放。打磨粉尘:经设备半密闭收集后,经设备自带湿式除尘设备处理后,在车间内沉降。喷砂粉尘:经设备密闭收集后,由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屋顶(DA006)排放。 噪声: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高噪声现象;安装减振、隔振设施,做减震基础。 | 详见环评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9日(5个工作日)。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暨阳 (略) (略) 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