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港 (略) 温 (略) (浙西南江海联运中心港)一期工程主体部分(第TJ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丽水港 (略) 温 (略) (浙西南江海联运中心港)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青田县发 (略) 以青发改审〔2024〕58号文批准建设,主体部分施工图由青田县 (略) 以浙丽青交许〔2024〕*号批复。项目业 (略) ,资金来源为由上级补助、业主自筹和商请银行贷款等共同解决。招标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第TJ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在浙江省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丽水港 (略) 温 (略) (浙西南江海联运中心港)一期工程主体部分位于青田县温溪镇温溪村。 (略) 起点位于在建330国道风门隧道内,设风门互通从隧道内接出,A匝道全长1.512km,隧道 835m;B匝道全长1.701km,隧道905.7m,一期工程与二期工程交界点设置于隧道口。风门互通匝道 (略) 主线交叉于规划场坪1 (略) ,主线桩号K0+000(对应风门互通设计终点:AK1+512.227、BK0+000),路线向东 (略) 设环岛相交,其中 K0+255.995(ZK0+255.995)-K0+933.737(ZK0+930.335)段采 (略) 基下穿金丽温高速。二期工程与一期工程交界点设置于下穿高速点东侧,对应主线桩号 K0+596。路线继续沿 (略) 外围布线,终点位于原333省道永嘉青 (略) ,终点桩号 K2+242,一期工程匝道里程 0.835km(计A线),主线里程1.646km,合计里程2.481km。概算总投资*.*元,其中建安费*.*元。
工程建设总体规模为:一期工程总用地面积 *平方米(其中:规划选址红线用地面积 *平方米、红线外现状三改用地面积*平方米),主要包括前 (略) 新建5个1000吨级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3000吨级船舶设计),改建泊位2个(本项目对2#泊位进行工艺和水工结构改造,水工结构按靠泊1000吨级船舶设计;对3#泊位进行工艺和水工结构改造,水工结构按靠泊3000吨级船舶设计),并建设进港航道、堆场、库场、 (略) 、码头前沿作业带、道路、 (略) 以及生产和生活辅助配套设施,其中本工程涉及航道调整长度约1.76km,设计宽度60.0m,其中进港航道段长度约1.02km,公共航道段长度约0.74km。进港航道段设计底高程-7.5m,公共航道段设计底高程-5.16m; (略) 建设标准,配套进港航道通航标准为:通航1000吨级海轮的内河Ⅲ级天然河流航道,新增航标2座,AIS设备一套,更换版面1座; (略) 一期工程建 (略) 风门互通隧道(桩号范围AK0+000-AK0+835,BK0+610-BK1+701.449,里程长度按A匝道记列0.835km) (略) 前 (略) 段(桩号范围 K0+596-K2+242,里程长度1.646km),里程长度合计2.481km;共设置隧道2202.15m/2座;1处互通式立体交叉;2处平面交叉;1处隧道变电所;1处消防明渠。其中丽水港 (略) 温 (略) (浙西南江海联运中心港)一期工 (略) 先行段(主要实施内容为设置 2202m/2座隧道; (略) 基67.5m;1处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隧道变电所;1处消防明渠)已开工建设,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本标段建设规模为:一期工程主体部分主要包括前 (略) 新建5个1000吨级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3000吨级船舶设计),改建泊位2个(本项目对2#泊位进行工艺和水工结构改造,水工结构按靠泊1000吨级船舶设计;对3#泊位进行工艺和水工结构改造,水工结构按靠泊3000吨级船舶设计),并建设进港航道、堆场、库场、 (略) 、码头前沿作业带、道路、 (略) 以及生产和生活辅助配套设施,其中本工程涉及航道调整长度约1.76km,设计宽度60.0m,其中进港航道段长度约1.02km,公共航道段长度约0.74km。进港航道段设计底高程-7.5m,公共航道段设计底高程-5.16m; (略) 建设标准,配套进港航道通航标准为:通航1000吨级海轮的内河Ⅲ级天然河流航道,新增航标2座,AIS设备一套,更换版面1座; (略) 前 (略) 段里程长度1.646km(桩号范围 K0+596-K2+242),涵洞3道,平面 (略) , (略) (略) 面采用4厘米AC-13C细粒式改性沥青砼+8厘米 AC-20C 中粒式沥青砼+20 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振动成型)+32 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振动成型)。生产与辅助建筑物、装卸工艺及设备及港口智慧化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对应标段概算批复建安费约*万元。
2.2技术标准
港口设计采用交通运输部颁《海港总体设计规范》(*)和《河港总体设计规范》(*)等港口行业标准及相关设计规范,其中配套进港航道通航标准为:K0+000~K1+014通航标准为全天候可通航1000吨级海轮的内河Ⅲ级航道,K1+014~K1+751通航标准为可乘潮通航1000吨级特种海轮内河级航道;1#泊位、4~7#泊位采用高桩梁板式结构,新建1#泊位长度95m、4~7#泊位长度 621m,已建2#泊位采用双层高桩梁板结构,长度为105m,在建3#泊位长度分别为105m和111m;码头前沿线与航道中心线最小距离为80m, (略) 宽度为24~44m,码头平面高程为7.7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1#泊位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度为25m,4#~7#泊位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度为31m,码头前沿设计底高程为-7.5m。 (略) 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双向四车 (略) 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24.5m。其余技术指标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技术标准和相应的规范要求。
2.3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工期
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施工标段,即第TJ标段,工程主要内容:
(1)丽水港 (略) 温 (略) (浙西南江海联运中心港)一期工程主体部分范围内的进港航道(含疏浚工程、航标工程)、水工建筑物、 (略) 、护岸、*域开挖、回填 (略) 理、道路及堆场、配套建设电气、监控、控制、信息与通信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环保水保等的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
(2) (略) 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路线交叉工程、交安设施、机电设施(供配电、照明系统)、管线工程、绿化及环保工程、其他工程( (略) 、改渠、线外构造物工程等)及临时工程等的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36个月)。
机电工程试运行期:6个月(自监理人签发的机械完工证书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缺陷责任期:
(1)水运水工工程、绿化工程:自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12个月;
(2)疏浚工程不设缺陷责任期;
(3) (略) 工程:自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24个月;
(4)机电工程:自所有机电工程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承 (略) 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 (略) 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其中承担水运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承 (略) 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2)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水运工程施工任务并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须承担的工程量不少于总工程量的50%;(3)联合体成员按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分工内容承揽相应施工任务并具备相应的资质;(4)两个及以上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 (略) 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 (略) 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12月06日起,网址: (略) 公共 (略) http://**)。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27日09时3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6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开标室二)。
5.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招标人定于2024年12月27日09时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5.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补充公告等,招标 (略) 公共 (略) http://**)上发布。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 (略) |
地址: | 浙江省青田县温溪镇温溪村下花门1号 | 地址: | (略) (略) 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楼 |
邮政编码: |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人: | 陈正权、詹凯安 | 联系人: | 陈鑫伟 |
电话: | 0578-*、0578-* | 电话: | 0571-*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q.com |
传 真: | 0578-*、0578-* | 传 真: | 0571-* |
监督部门:青田县 (略)
地 址:青田县鹤城街 (略) 59号
联 系 人:季先生
联系电话:0578-*
(略)
日期:2024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