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医疗废水及污水处理站周界废气须请具备资质的监测机构监测。按照《鹤峰县落实<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实施方案》及《鹤 (略) 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略) 废水、废气排放自行检测服务项目进行竞价采购,邀请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HFXZXYY2023-016
二、项目名称:鹤 (略) 废水、废气排放自行检测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
(一)采购内容
鹤 (略) 废水、废气排放自行检测服务。
(二)项目预算
采购2年,总预算*.00元,高于此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服务要求
1.排污许可日常监测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
2.按照环保局要求的废水监测报告交环保局;
3.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
四、采购方式:竞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无违背该规定的书面承诺并加盖鲜章;
(二)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并加盖鲜章;
(三)具备此次采购的经营范围(排污许可证要求的日常环境监测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六、询价文件领取
(一)本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由潜在的供应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登录鹤 (略) 网(http://**)“通知公告”栏下载。
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应递交的文件:
1.投标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2);
2.第五款规定的相应承诺函(见附件3);
3.第五款规定的相应证件(见附件4);
4.报价表(见附件5);
5.售后服务承诺函(附件6);
(二)递交方式
下载附件2-5按要求填写完整加盖鲜章后将扫描件传至电子邮箱:*@*q.com。
(三)递交时间:
以上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9:00(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逾时恕不受理。
八、询价币种:人民币。
九、成交原则
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为最终结算价(包括货物购置成本、人工工资及各种税费等),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税费。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鹤 (略) 网(http://**)上发布。
十一、联系人、联系电话
鹤 (略) 陈女士先生 电话0718-*
鹤 (略) 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