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裕民县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 | ||
品目 | 货物/设备/食品加工设备/屠宰、肉食品及蛋品加工机械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裕民县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裕民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3月13日 10:48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新疆海丰 (略) 招标部办公室(新疆塔 (略) 祥云小区5-15门头)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3月13日至2024年03月15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甄永强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裕民县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塔城地区裕民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甄永强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海丰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塔 (略) (略) 祥云小区5-15门头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琬汝 0901-* |
项目概况
裕民县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海丰 (略) 招标部办公室(新疆塔 (略) 祥云小区5-15门头)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6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ZFCG(HFCX)*
项目名称:裕民县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裕民县税务局2024年食堂采购食材(牛肉、羊肉);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3日 至 2024年03月1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海丰 (略) 招标部办公室(新疆塔 (略) 祥云小区5-15门头)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形式领取;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彩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或影印件);? (4)“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 注:1、现场领取:以上资料提供不齐者不予接受;所有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 2、邮件形式领取:*@*q.co (略) 全称、公司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委托代理人姓名、电话、邮箱;提供资料不齐者不予接受; (略) 联系人进行报名确认。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6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海丰 (略) 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26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海丰 (略) 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供货达不到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及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后重新选定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裕民县税务局
地址:塔城地区裕民县
联系方式:甄永强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海丰 (略)
地 址:新疆塔 (略) (略) 祥云小区5-15门头
联系方式:赵琬汝 09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甄永强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