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校新增车棚工程
招 标 文 件
(略)
(略) (略)
2017年09月
一、招标项目
1、工程概况
⑴项目概况:卫校校区位于四望亭路与念四桥路的交叉口, (略) 瘦 (略) 校区西侧。
⑵投资额:约 30 万元。
2、招标范围、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新增的四组车棚施工,四组车棚位置地面现状为透水砖或花岗岩路面(详细做法图纸中均有标示)。工作 (略) 地现状路面的拆除与恢复、土方开挖、基础浇筑、钢结构车棚制作及安装、相关水电工程(排水、充电插座等)、垃圾清运及相关措施等。
投标人施工时应考虑现状路面的保护,如因投标人施工造成路面或其他构筑物的损坏,由投标人负责无偿恢复到位。
3、工期
* 日至 * 日,中标人需在10.8日 (略) 。
4、工程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已落实。
二、招标单位情况
招标单位: (略)
联系人:王璐( *** )
三、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
四、投标人需提交资料
⑴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 份,副本 * 份
⑵投标文件须包含下列内容:
①投标函、报价清单
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③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略) 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 (略) (略) 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略) 理。
五、投标报价
⑴本次投标报价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报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 (略) 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用之和。
(2)本次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即为中标价。 (略) 人提供的图纸、 (略) 人提供的工 (略) 认真仔细的复核。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书面提出质疑;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未提出疑问, (略) 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由此产生的风险 (略) 承担。如无变更,则合同价为结算价,结算时应扣除预留金的费用。标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规范计取,结算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 (略) (略) 出具的核定单计取。
(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金额, (略) (略) 内容 (略) ,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收取或追加费用。
(4)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承包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都包括在合同金额中。
(5) (略) (略) ,投标时视同投标 (略) ,不得 (略) 等理由额外增加费用。
(6)在施工过程中如遇设计变更增减,结算时有投标价按投标价计取,无投标价按 (略) 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4版)和 (略) (略) 发布的指导价(工期期间)计取,无定额标准时以双方签证协商计取。
六、本次招标人设置的最高限价为 29.34 万元(含暂列金额),投标人的报价高于上述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报价无效。
七、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⑴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密封于同一标袋中。
⑵ (略) 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人的名称。
⑶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 。
(略) 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标识的;或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授权委托人印章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八、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经审计的合同价的90%,剩余10%待质保期满后未出现漏雨、漏雪等损坏状况或其他质量问题的,无息一次性付清。如遇财政资金拨付延迟,则付款时间相应延迟。
九、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
定标原则:
⑴ (略)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⑵ (略) 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⑶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
⑷报价相 (略) 确定;
十、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联系人
时间:2017年 09月 20 日下午3时00分;
地点: (略) 卫校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图纸及控制价资料联系人:王璐 ,电话: *** ; (略) 人将不予接收。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田林 ***
十一、合同范本
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行业规范等相关法律制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略) 。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卫校新增车棚工程
二、工程地点: 卫校内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新增的四组车棚施工,详见施工图纸。
工作 (略) 地现状路面的拆除与恢复、土方开挖、基础浇筑、钢结构车棚制作及安装、相关水电工程(排水、充电箱等)、垃圾清运及相关措施等。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在开工前,接通水源、电源,为承包方提供具备施工 (略) 地。
2、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
二、承包方:
1、负责办理应由承包方办理的各项手续。
2、 (略) 业《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 3)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 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GJG81-2011) (略) 规范和标准及有关图纸资料组织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承包 (略) 工程。
3、承包人参加施工的人员、工种应持证上岗。焊工必须具有上岗证(合格证等)。
4、 (略) 有的水电费及其他相关协调费用均与承包方负责支付。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本工程自 2017 年 10 月 1日开工至 2014 年 10月 8日止,共 8 天(日历天),承包方应在10.8前 (略) 。
二、如遇下列情况, (略) 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提出重大设计变更,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 (略) 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2、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3、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安全施工
1、按有关规定,承包方应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其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
2、在本工程验收合格的交工日以前, (略) 上一切的安全责任,均由承包负责,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按工程及安全要求,承包需要提供看守和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承包方负责看 (略) 上所有的材料物资,如有丢失, (略) 负责。
5、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第三方安全事故和承包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事故引发的费 (略) 由承包方承担。
6、安排专业施工安全管理人员 (略) 施工安全管理。
7、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给发包方之前,承包方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8、承包 (略) 地的清洁, (略) 清,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工程质量
一、 本工程质量达到以下标准、规范的要求:
1、《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 3);
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 2);
3、《钢结构设计规范》(GB *** 4);
4、《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GJG81-2011)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建筑工程规范、规 (略) 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 (略) 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 (略) 保修1年,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3、承包方供应的材料,必须符合发包方指定的材料品牌及要求,且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发包方认为承包人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发包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 (略) 理,且费用 (略) 承担,其复验费也由承包方承担。
4、在车棚建设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1年内,车棚如果出现漏雨、漏雪等损坏状况或质量问题,承包方需无条件免费给发包方维修。如果在车棚建设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1年内,出现漏雨、漏雪等损坏状况或质量问题的,剩余10%工程价款,发包方有条件不予支付或推迟支付。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工程的合同总价为¥ 万元(人民币 元整)。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即为中标价。
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经审计的合同价的90%,剩余10%待质保期满后未出现漏雨、漏雪等损坏状况或其他质量问题的,无息一次性付清。如遇财政资金拨付延迟,则付款时间相应延迟。
三、承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天内,将竣工结算资料送交发包方审核。竣工结算资料应包括:施工合同、中标书、中标通知书、竣工图、变更签证(如有)、结算书及相关资料等,资料要求: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两份,均为原件。
四、如无变更,则合同价为结算价,结算时应扣除预留金的费用。标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规范计取,结算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 (略) (略) 出具的核定单计取。
五、在施工过程中如遇设计变更增减,结算时有投标价按投标价计取,无投标价按 (略) 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4版)和 (略) (略) 发布的指导价(工期期间)计取,无定额标准时以双方签证协商计取。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为工程总价的10%。
二、如发包方无故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千分之3的违约金。
三、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或甲方要求的工期交付给发包方使用,每延误一日,向发包方支付日千分之5的违约金。
第八条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 (略) 起诉。
第九条 附 则
一、本合同正本一式 * 份,发包方 * 份,承包方 *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 订 日 期: 签 订 日 期:
二〇一七年九月 日
附: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
根据贵方 (招标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我方针对该项目的投标报价为投 (略) 列明的投标报价总额。 (略) 文件要求的全套投标文件,包括:
1、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文件;
2、其他资料。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 (略) 文件,包括澄清、 (略) 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组, (略)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完成 (略) 工作, (略) 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主要人员,保证按投标函附表中承诺的周期完成工作。
3、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 (略) 分。
4、其他补充说明: (补充说明事项)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拟担任项目负责人: (盖执业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表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资质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万元(¥ )
工期 * 至 *
备注 质保期1年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拟担任项目负责人: (盖执业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致: (招标人)
本授权书宣告,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以法定代表人身份代表本单位授权; (授权委托人姓名),其身份证号码为 ,作为本单位的合法授权代表,授权其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活动中,以本单位的名义,并代表本 (略) 磋商、 (略) 理一切与此事有关的事务。授权 (略) 为均代表本单位, (略) 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 (略) (略) 法律责任和后果。
本授权委托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职务:
授权委托人: (签字) ;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