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2年10月 (略) 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9日-2022年10月25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括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本级海塘安澜工程(三堡船闸段海塘) | (略) 上城区钱江新城江河汇地块内,京杭运河和钱塘江交叉口东侧, (略) ,南至钱塘江 | (略) 钱江 (略) | (略) 环境保护 (略) | (1)提标加固海塘653m;(2)用地红线范围内生态治理*m2。 | 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1号)中关于《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五条的修改,删除了报告表编制过程中建设单位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居民、单位及其他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的要求。因此本项目不再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 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 营运期不产生废气、废水和噪声,污染物主要来自堤 (略) 垃圾桶中收集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 (1)噪声 ①从声源上控制,采用低噪声设备,控制设备源强在《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 2034-2013)中附录A和《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 B03-2006)中附录C所列的最小声级,特别是打桩机、振动夯锤、角磨机等高噪声设备; ②在施工过程中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 ③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意识培训,使其养成日常生活、生产、活动或服务中文明施工的习惯,杜绝野蛮操作,尽可能减少噪音的产生; 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须并取得环保部门批准外,严禁在22:00~次日6:00期间施工;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分散施工,尽量不集中安排,同时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尽量远离江河鸣翠小区等声环境保护目标; ⑤施工前封闭施工场地,在施工场地周边设置不低于3米的固定式硬质围栏。在高噪声设备附近加设可移动的简易隔声屏,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各类施工设备采取错时、间隔施工方式; ⑥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检测,采取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凡超过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2)废气 ①施工单位应该严格执行《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做到“七个百分百”,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彩钢板围护和喷雾装置; ②施工过程中分片区、分阶段施工; ③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及时清运; ④土方机械开挖和回填施工区域周边应合理布置喷雾装置,喷雾装置的喷射角度应以有效抑尘为原则,根据现场施工情况灵活调整; ⑤施工中产生的物料堆场应当采取遮盖、洒水、喷洒覆盖剂或其他防尘措施; ⑥必须配备洒水车,对运输 (略) 线定期洒水抑尘, (略) 面湿润,进出口设置降尘喷雾设备, (略) 扬尘污染; ⑦在土方 (略) 线沿线及施工现场进出口位置设置相应的车辆冲洗设施和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冲洗干净后出场; ⑧根据本工程区位条件,土石方运输必须严格限制超载,作好防泄漏处理,避免沙土沿途泄漏,造成二次污染; ⑨加强施工管理和施工机械维修保养,确保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保持良好工况。 (3)废水 ①施工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严禁排入周边河道; ②钻渣废水经中转沉淀池沉淀处理达标后上清液循环用于施工用水,不得排入周边河道; ③车辆、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于车辆、机械设备冲洗,不外排; ④项目施工期其余混凝土养护废水等施工废水汇集到沉沙池中,采用多级沉淀的方法,经沉淀处理达标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 ⑤施工期间应严格做好建筑材料和建筑废料堆场管理,避开雨季施工,场地外围以围墙或者彩钢板围护相隔,涉水施工范围设置围堰; ⑥围堰施工应加强管理,关注潮期,避开雨季和大潮期施工,减轻围堰施工对河床的扰动。 ⑦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 (略) 排水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的地表水水质监测,一旦出现水质超标,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查明原因并解决问题后方可正常施工。 (4)固废 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所定期清运; ②根据《 (略) 林业水利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余方处置实行承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相关要求,余方处置方案经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余方按照《 (略) 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要求运输,再运至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处置点进行妥善处置,防止二次污染。施工方在运输弃土弃渣过程中,务必做好运输台账,采用封闭式清运; ③施工期产生的废液压油桶、废机油、油漆桶、隔油池废油等危险固废应统一收集在危废暂存间,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固废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中有关规定; ④临时堆土场应 (略) 苫盖防护,防止堆土流失。 (5)振动 ①尽量选用低振动设备,尽量避开振动敏感区域; ②在保证施工进度的前提下,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夜间进行有强振动污染的施工作业; ③加强施工过程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振动监测,确保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古海塘和三堡船闸)的安全。 (6)生态 临时弃渣场 (略) 苫盖防护,周边设置拦挡、排水。对桩基施工产生的泥浆进行中转沉淀,沉淀后清水循环用于施工用水,对沉淀后的钻渣进行固化,再和开挖的多余土方外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多余土石方按照《 (略) 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要求运输,再运至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处置点进行妥善处置,防止二次污染。项目施工期车辆、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于车辆、机械设备冲洗;钻渣废水经中转沉淀池沉淀处理达标后上清液循环用于施工;其余混凝土养护废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沙池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施工,均不排入周边河道。尽量避免雨季施工;项目区内裸露区域 (略) 苫盖。施工后期对项目区内绿地区域采取表土覆绿和乔灌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绿化和抚育管理。绿化种植设计采用乡土树种和地被花草为主,营造层次丰富,四季变化明显的自然景观。施工结束后,依据方案对项目区内绿地区及时安排绿化种植工作,为动物提供更好的栖息场所。施工期对涉水施工区域进行围堰施工,减轻对水生生物的生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即时拆除围堰。 (7)风险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配备吸油毡等溢油应急装备的材料,临时堆放于临时场地;同时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以及对突发溢油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防止突发溢油事故的发生。 (8)若建设单位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妥善保护现场,并及时报文物行政部门处置。 营运期: (1)固废 游客生活垃 (略) 垃圾桶中定点存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置。 (2)生态 定期对植被进行修剪、施肥、清除杂草等养护工作。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0571-*
通讯地址: (略) (略) 888号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略) 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