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正人名称: (略) 九 (略) 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 (略) 市清湖镇人民政府商品有机肥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ZJJY-ZFCG- ***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日
五.更正理由:
技术要求有误
序号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询价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的第二条第2点商品有机肥技术要求的水分含量 | 水分含量 ≤20% | 水分含量 ≤30% |
七.其他事项:
1.注册供应商事宜未注册加入 (略) 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 (略) 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 (略) 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 (略) 注册,否则, (略) 九 (略) 有限公司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询价响应方候选人为成交人。2.质疑和投诉质疑和投诉:询价响应方如认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九 (略) 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询价响应方对浙 (略) 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 (略) 九 (略) 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 (略) 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人:夏科长;电话: ***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略) 办法》(财库[ * 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分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略) 联企业[ * 号文件)为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当地经济与 (略) 门开具的相关证明)。
八.联系方式
更正人名称: (略) 九 (略) 有限公司
地址: (略) 市虎山街道上状元里89号
联系人:蔡杰睿
联系电话: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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