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茅坪镇陈家坝村和鑫茶叶加工厂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11:1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秭归县茅坪镇陈家坝村和鑫茶叶加工厂项目(二期)已由秭发改审批 [2022]235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秭归县茅坪镇人民政府,代理公司为湖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秭归县茅坪镇陈家坝村和鑫茶叶加工厂项目(二期),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为新建钢结构成品茶车间一座,建筑面积1343.16㎡;新建产品展示中心一栋,地上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590.24㎡;新建100m3;集雨池一座及配套沉沙池;场地硬化2538.6㎡;新建公厕一座、挡土墙248M、砖砌围墙192M、绿化等其它厂区配套设施。建设内容为主体结构、室内外给排水系统、室内外消防、电力配电系统、建筑物防雷接地系统及安全措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2 项目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3 项目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 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5 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6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 工组织能力。 (上传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略) 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 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3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 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年检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 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4.1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4.2 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 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岗位专业必须为“建筑、建筑工程、工民建、建筑施工、土木建筑、建筑结构”中的一项。如职称证 书岗位专业不在上述专业之列,须一并提供所学专业符合上述专业的毕业证书,以毕 业证书的专业予以认定;(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须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各1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 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须具有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的有效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施工员、质检员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 描件,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 书信息截图; (略) 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企业法人注 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 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7 投标人必须为“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 (略) 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 台’登记单位);
3.8 投标人的施工类“建筑工程”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 (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会现场查询投 (略) 住房和城乡建 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和秭归县人民政府网站“ (略) 场诚 信管理系统”诚信分值,取较高分值作为投标单位企业信用评审依据。 (略) (略) 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总分计为100分。)(投标文件中须上传截图原件彩色扫描件);
3.9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 (略) 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 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相应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装入电子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 (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员后, 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日15时00分至**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 。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 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 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递交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 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七、开标会
7.1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 (略) 民广场四楼)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 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 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 。招标公告
发布起始时间为 **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茅坪镇人民政府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四路17号
联系人:宋宇
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湖北 (略)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天问路24号移民综合楼2-201
联系人:李艳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