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商铺、 (略)
我公司 (略) 西路2号北 * 巷、 (略) 东路 * 、明秀东 (略) * 里、 (略) 西路 * 号北 * 巷、 (略) 西路 * 号、 (略) 路 * 号等路段若干商铺原租期已满, (略) 分商铺、场地空租,现对外公开招租。
* 、商铺、房屋、场地简介
* 、招租要求
1、以上商铺、场地均按现状招租,意向承租人可实地查看、了解商铺、土地的现状及相关费用。
2、禁止转租,否则, * 经发现,公司有权收回承租权。
3、租金暂按 * (略) ,尊重历史,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4、租金按月结算,签订《租赁合同》之日需向出租方交纳首月或季度租金、合同履约担保金(2个月租金),水电、 (略) 与物业沟通后另计。合同期 (略) 为的,合同履约担保金全额无息退还。
5、承租人应于每月1 (略) 转账方式交纳下个月或季度租金,逾期支付某月或季度租金,每跨 * 个月份,则承租人须按该月欠租金额的 * %支付违约金。累计1个月不交租金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商铺、场地。
6、租赁期限内,出租方仅负责维护租赁商铺、场地 (略) 分,其他配套设备、设施包括水管、化粪池、天面、防水以及经 (略) 装修而产生 (略) 安装的设备、设施仅由承租人负责维修、养护, (略) 产生的费用。租赁期内,由于承租人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商铺、场地的损坏,承租人负责维修和更换, * 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7、租赁期间,承租人应按约定的用途使用商铺、场地,如要改变合同约定的经营项目,须经过出租方书面同意。
8、承租人基本条件:(1)必须 (略) 为能力自然人或合法存续企业法人;(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能够按时支付租金;(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其他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 日
报名地址: (略) 市 (略) 东路1号 (略) * 建大厦 * 室
联系电话: ***
(略) 建工第 (略) 有限公司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