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陕州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关于2024年5月10日受理和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三门峡陕州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受理和拟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三门峡陕州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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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理时间 | 环评文件/环评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年产200吨3,4-MDP-2-P中间建设项目 | 2024年5月10日 | 河南省化 (略) | 三门峡陕州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 三 (略) | 项目总投资*元,在现有厂区及新征用地上建设年产200吨3,4-MDP-2-P中间建设项目,同时建设相关的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工艺技术为:以胡椒醛为原料,在*醇钠作用下,以*苯为溶剂,与2-氯*酰*酯合成产品,经洗涤、脱溶后得粗产品,再用*醇精制后得到一等品。主要设备:反应釜、水洗釜、蒸馏塔、离心机、干燥机等。 | 一、施工期: 本次工程主要构筑物办公楼、等均依托现有工程,施工期的建设内容主要是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的安装,以及部分辅助设施的建设。 (1)环境空气: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河南省2023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等文件有关施工期扬尘控制要求,采取防治措施。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禁止施工工地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配置砂浆。通过加强管理,采取评价建议措施,切实落实好防尘、降尘措施。 (2)声环境:施工期的噪声主要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为尽可能减少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下措施:a、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b、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在中午和夜间施工,以避免影响周围的声环境质量;c、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对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以达到降噪效果。 (3)水环境:施工期产生的废水污染源主要为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重复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内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为残砖、断瓦、废弃混凝土等。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并及时外运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建筑工人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拉走填埋处理。 二、营运期 (1)废气 ①有组织废气。项目废气收集后,高浓度的反应釜废气、*苯蒸馏釜废气、*醇蒸馏釜废气、真空干燥废气先经冷凝预处理,不凝气再与其余低浓度废气共同经“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处理,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排放。处理后*苯、非*烷总烃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同时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有机化学绩效分级A级指标要求。 ②无组织废气:通过合理布局、加强管理,针对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泄漏、工艺装置、储存环节等无组织挥发有机物提出控制措施,包括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泄漏检测与修复等。 (2)废水 项目运行期产生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真空泵排水、设备冲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等。工艺废水为高盐废水,先采用蒸发预处理,利用真空蒸发系统将废水中的盐通过蒸发的方式加以去除,将蒸发浓缩系统污冷凝水、真空泵排水和设备冲洗废水收集后经预处理系统进行处理,预处理工艺采用“中间缓冲池+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中和混凝”工艺,预处理后的废水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和车间地面冲洗废水一起经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综合污水处理系统采用“调节池+HT-GUASB厌氧罐+水解酸化+缺氧池+二级接触氧化池+MBR膜”工艺,处理后的尾水通过厂区总排口, (略) 排入开发 (略) 。排放水质可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 1135—2016)表1及表2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及陕州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项目采用减振、隔声、加装消声器等措施以降低项目运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固废主要为废*苯溶液、*醇蒸馏残液、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RCO系统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盐、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包括物化污泥和生化污泥)等。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RCO系统废催化剂、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废*苯溶液、*醇蒸馏残液、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物化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本项目固废新建1座一般固废暂存间和1座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收集后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送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039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