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华楼首层S12号 【企业自挂牌项目】
承租方资格
1、合法的自然人和法人。
2、合法用途。
3、特殊行业需持有特许经营证照或资质。
出租条件
【出租条件】
1、租赁期限2-5年。第二年起每年递增升幅2%。
2、租赁保证金不少于2个月的租金。
3、原则上不能转租和分租、按现状出租。
4、有意者需在挂牌期间向我司出具书面的《承租报价意向书》,内容含承租用途、承租期限、租金、升幅情况等,并附上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的相关复印件。
5、我司根据各《承租报价意向书》,综合考虑,择优出租。
6、视租赁期限给予一定时间的免租期。
7、未尽事宜可以商谈。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承租人需按国家法规出资配备消防设施。
2、租赁合同出租方为 (略) 。
3、按现状出租。
4、原租户有优先承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