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五莲县绿色 (略) (略) 五莲县南西峪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作出同意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表为公示期日起3个工作日,报告书为公示期日起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我局提出意见:
通讯地址: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投资项目科
联系电话:06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环评类别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 |
1 | (略) 五莲县南西峪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 | (略) 五莲县南西峪村民房西300m | 五莲县绿色 (略) | 山东 (略) | 报告表 | 项 (略) (略) 五莲县南西峪村西南380m。项目代码为2312-*-04-01-*,总投资13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为续建矿区,主要建设采矿区1处,矿区面积0.0789km2,开采标高+144m~+75m,采用露天开采方式,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主要生产设备包括圆盘锯石机13台,金刚石串珠绳锯机9台、挖掘机3台、叉装机3台、装载机2台、平板汽车8台、自卸汽车5台、洒水车1台等。项目设计年开采10万m3花岗岩荒料。 | (一)项目生产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包括切割冷却降尘废水和汽车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堆肥。 (二)项目废气主要为露采削顶基建工程粉尘、运输车辆扬尘与尾气、裸露地面和土石方风蚀扬尘等。切割采用湿法作业,并通过采取洒水抑尘、铲装过程中控制落料高度及洒水抑尘、运输过程采取密闭车辆+洒水抑尘等措施抑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限值要求。 (三)合理布置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四)项目废石运往废料处置点进行处置;表层土全部用于闭矿期土地复垦及绿化覆土;污泥定期送往五莲石材产业园指定存放地点;泥砂收集后回用于矿区道路修整、各开采平台及采坑区回填;废机油、废油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建立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项目《报告表》分析,本项目各类防护要求请建设单位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予以落实。 |
2 | (略) 五莲县坊子村1号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 | (略) 五莲县坊子村西北约800m处 | 五莲县绿色 (略) | 山东 (略) | 报告表 | 项 (略) (略) 五莲县街头镇坊子村西北约800m处,项目代码为2312-*-04-01-*,总投资48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项目为矿区续采项目,主要建设采矿区1处,矿区面积0.6636km2,开采标高+323.3m至+155.0m,采用露天开采方式,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主要生产设备包括圆盘锯石机40台,金刚石串珠绳锯机27台、挖掘机15台、叉装机5台、装载机5台、平板汽车33台、自卸汽车17台、洒水车1台等。项目设计年开采30万m3花岗岩荒料。 | (一)项目生产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包括冷却降尘废水和汽车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堆肥。 (二)项目废气主要为采矿粉尘、运输车辆扬尘与尾气、裸露地面和土石方风蚀扬尘等。切割采用湿法作业,并通过采取洒水抑尘、洒水抑尘、运输过程采取密闭车辆等措施抑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限值要求。 (三)合理布置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四)废石、矿渣部分用于废弃矿坑回填、道路修整和工业场地平整,其余运至周边建材加工企业资源化利用;污泥定期清掏作为建筑材料外售;废油类物质、废油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建立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项目《报告表》分析,本项目各类防护要求请建设单位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予以落实。 |
3 | (略) 五莲县坊子村2号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 | (略) (略) 五莲县坊子村西300m | 五莲县绿色 (略) | 山东 (略) | 报告表 | 项 (略) (略) 五莲县街头镇坊子村西300米一带,项目代码为2312-*-04-01-*,总投资9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0万元。项目为矿区续采项目,主要建设采矿区1处,矿区面积1.5476km2,开采标高+221m至+50m,采用露天开采方式,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主要生产设备包括圆盘锯石机80台,金刚石串珠绳锯机53台、挖掘机15台、叉装机15台、装载机15台、平板汽车50台、自卸汽车31台、洒水车8台等。项目设计年开采60万m3花岗岩荒料。 | (一)项目生产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包括冷却降尘废水和汽车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堆肥。 (二)项目废气主要为采矿粉尘、运输车辆扬尘与尾气、裸露地面和土石方风蚀扬尘等。切割采用湿法作业,并通过采取洒水抑尘、洒水抑尘、运输过程采取密闭车辆等措施抑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限值要求。 (三)合理布置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四)废石、矿渣部分用于废弃矿坑回填、道路修整和工业场地平整,其余运至周边建材加工企业资源化利用;污泥定期清掏作为建筑材料外售;废机油、废油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建立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项目《报告表》分析,本项目各类防护要求请建设单位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予以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