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内江兴 (略) (略) 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江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JYGCG(略)
项目名称:内江兴 (略) (略) 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略)(大写:(略)仟元整)
采购需求:
前提:本章标注“★”的条款为本次磋商采购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须全部满足,不响应或不满足作无 (略) 理。
一、项目概述
为持续提升依法治企水平,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内江兴 (略) (略) 需委托一支具有丰富执业经验的律师团队,完成内江兴 (略) (略) 法律顾问服务。
★二、顾问团队要求
1、具有丰富执业经验的律师团队,为企业提供全流程非诉讼的法律服务,其中指定1名律师为项目负责人(固定联系人),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在客户需要时能够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参与服务律师需遵守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企业的商业秘密不被泄露。
2、企业需要法律咨询、文书审核、协商陪同等非诉讼阶段的法律服务,固定联系律师须在24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若固定律师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到现场服务,律师团队须派同水平的律师到现场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三、服务范围
(一)基础法律服务
1、法律咨询: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解答客户在法律领域的疑问和困惑。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和需求,提供针对性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文书审核:对客户提供的各类法律文书进行仔细审核,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修改建议,使文书更加完善、规范,降低法律风险。
3、协商陪同:在客户需要进行协商、谈判等场合,提供陪同服务,协 (略) 理相关法律事务。运用法律知识和技巧,为客户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4、服务方式:以电话咨询、视频会议、邮件方式提供咨询,需要提供现场咨询的,律师以“要事预约即上门”的方式进行服务。
5、其他服务:
(1)协助企业同政府部门、各商业合作伙伴进行联系,协调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外部法律资源;
(2)在企业集中组织的法律体检等专项检查中,律师作为专家参与检查工作,并提出专业意见建议;
(3)配合企业建立健全法律事务制度、档案。
6、重要事项综合法律服务:根据采购人需要,针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等重要事项提供参与式、综合性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事项的合法性和可行性研究、尽职调查、磋商、谈判,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律分析、论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发表律师声明等。
7、办理采购人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应采购人要求,就采购人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必要时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
8、因投、融资工作需要,采购人需不定期针对担保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该项工作为日常法律事务工作内容,不另行支付费用。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该项目结束。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发票支付合同费用。
4、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4.1违约责任
4.1.1(略)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4.1.2如因(略)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略)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略)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略)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略)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4.1.3(略)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略)方原因导致合同迟延履行,(略)方应承担采购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
4.1.4(略)方应当遵守(略)方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略)方瑕疵履行采购合同,(略)方有权向(略)方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略)方有权要求(略)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4.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 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③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④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4.2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人及供应商双方就采购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该进行友好协商或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略)方所在地具有管辖 (略) 起诉。
5、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供应商配合进行,按照采购人采购文件的服务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服务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服务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行政机关核发且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按本项目规定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缴纳了磋商保证金;
(2)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1、磋商文件自2024年12月24日09:00至2024年12月26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内江 (略) 发售。
2、报名方式:*@*26.com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2)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传后请致电0832-(略),报名成功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
3、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翡翠 (略) (略) 商业楼47幢三楼
五、开启时间:2024年12月30日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翡翠 (略) (略) 商业楼47幢三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江兴 (略) (略)
地 址: (略) 内江经济技 (略) (略) 666号2幢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832-(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江 (略)
地 址: (略) (略) 翡翠 (略) (略) 商业楼47幢
联 系 人:胡老师
电 话:0832-(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0832-(略)
竞争性磋商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