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社经济联合社79亩耕地招投标方案
蔡社社区的位于东丰二、三片B地块79亩耕地,承包期已经届满。根据《 (略) 龙湖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和《 (略) 龙湖区涉农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办法》的通知汕龙办发[2017]62号规定,蔡社居委会拟继续以出租方式通过鸥汀街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竞投。
经2024年1月9日蔡社党委会会议提议,并经2024年 1月10 日蔡社社区“两委”会议商定,2024年2月9日社区党员大会和2024年2月14日社区居民代表大会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现决定将上耕地使用权落实承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资产情况
①招租资产类型:经联社集体资产。
②招租资产地址:蔡社东丰二、三片B地块。
③招租资产面积:现状79亩。
④资产用途:种植
二、报名条件及资格:有意参加蔡社东丰二、三片B地块耕地承包权竞标者,须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村村民(特别说明:凡与蔡社居委或蔡社经联社存在民商事纠纷者不得参加招投标)。报名时须向蔡社经联社缴交人民币 * 元(***万*仟*佰**元整)作为承包权3年标底金,该款同时作为投标资格保证金,另需缴交人民币 *元(**万元整)作为散、乱、污等违法违规保证金。承包竞标者凭汕头海湾农村 (略) 渔上分理处(开户银行:汕头海湾农村 (略) 渔上分理处;开户名称: (略) 龙湖区鸥汀街道蔡社经济联合社;银行账号:*27)以银行进账为准(注:不能在柜员机操作)后带本人身份证和银行进账单到居委会报名。
三、承包期限及租金、招投标方式。
①承包期限为3年,承包金一次性缴交。原承包合同期在2024年3月12止,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31日为原承包户和新承包户交接期,承包期和承包金从2024年4月1日起计,若由原承包者中标继续承包,承包合同期则从2024年3月13日起。
②承包金底价及招投标方式:经南粤资产评估土 (略) 评定,以人民币 1120元作为该地每年每亩承包金标底价。招投标方式采用暗标竞价模式,现场递交报价,现场开标,按价高者得与原租户优先原则确定中标人,报价低于底价者则无效。一是若原承租人报价与其他最高报价相同,则该最高报价作为本次土地租赁中标价格,优先由原承租人中标承租;若原承租人弃权,则由其他最高报价者中标,若最高报价者不止一人,则由最高报价者通过公开抽签方式确定中标者。二是若最高报价者非原承租人,现场如原承租人对最高报价主张优先权,则实行优先权加价约束机制,现场开标确定最高报价后,以最高报价上浮3%由优先权人(即原承租人)中标;如现场原承租人对最高报价不主张优先权,则由该最高报价者竞得,最高报价者若现场放弃中标资格(拒不在《中标确认书》签名确认的),则其投标资格保证金*元不予返还,归蔡社经联社所有,计入蔡社经联社收入,并重新发包。中标人在开标后由交易中心出具《中标确认书》,经公示无异议的,与蔡社经联社签订承包合同,否则视为弃权,其投标资格保证金 *元不予返还,归蔡社经联社所有。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纳三年的承包金(不含税、费),超出投标资格保证金部分的承包金则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缴清,若未按时缴清不足承包金的,则蔡社经联社有权取消中标者资格并另行招标,其所缴交的投标资格保证金 *元不予返还,归蔡社经联社所有。承包金、违规违建保证金由蔡社经联社出具《 (略) 龙湖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收取(中标者如需发票,有关税费由中标者自行承担,蔡社经联社可配合中标者出具)。
③中标者如果在承包期间出现违法违章建设的,必须自行拆除,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逾期不拆除违法违章搭建物的,居委会将上报上级相关部门进行依法拆除,期间所产生的费用蔡社居委会、经联社有权直接从违规违建保证金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中标者应及时补交。
中标者如果在承包期间出现涉及造成散、乱、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自行整改,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逾期不整改的,居委会将上报上级相关部门进行依法整改,期间所产生的费用蔡社居委会、经联社有权直接从违规违建保证金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中标者应及时补交。
④合同期届满,若中标者没有违约或者不存在违法违章建设等情况,违规违建保证金由经联社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给中标者。
四、报名及投标时间地点。
①有意者请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进账单于上班时间到蔡社居委会报名,时间为2024年2 月28 日上午九点起至2024年3月6 日上午11时止,逾期不予办理。
②开标地点:鸥汀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地址:证果寺路鸥上面前洋二横巷27号。2024年3月7 日上午9时30分开始投标,投标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及竞投资格凭单按时进场,迟到或未到场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③未中标者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凭蔡社经联社出具交易保证金、违规违建保证金收据不计利息退回。
五、在协议期间,若因国家或集体需要用地,承包者应无条件服从,按时收清在产作物,由经联社退还协议期间剩余的承包款。政府如有对青苗补偿归承包者所有,对土地的赔偿归经联社所有。
六、承包者安全自负,耕作所需水、电自负。如遇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等、承包方应主动及时撤离人员到安全场所。如果不配合一切安全责任由承包者承担。
七、蔡社东丰二、三片地块79亩耕地情况参投人自行勘察,竞投人参与报名视为对交易标的物状况和本方案充分了解。
八、附加条款:
①中标者应按国土、农业等相关部门对耕地的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发展农业生产;若出现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中标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②中标者在交易过程中依法依规,按税务政策缴交各税项。
注:本方案由蔡社经济联合社、蔡社社区居委会同体实施,解释权归蔡社经济联合社和蔡社社区居委会所有。
公示时间:202 4年2 月28 日—2024 年3月5 日
鸥汀街道蔡社经济联合社
鸥汀街道蔡社区居委会
2024 年2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