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服务地址: (略) 沈河区朝阳街240号,服务面积:7000㎡,基本工作时间:8∶00~17∶00,节假期间会有延时调整。
2、人员岗位配置及要求(共14人)
(1)项目经理(1人)
45周岁以下,五官端正,身高1.6米以上,有一定大型场馆项目工作经验,持有健康证(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
(2)保洁人员(13人)
45周岁以下,五官端正,身高1.6米以上,有一定保洁工作经验,持有健康证(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
二、项目服务范围
负责展馆内外公共区域过道、公共区域高空部分、公共物品、门框、地面、墙面、窗框、窗玻璃、消防设施、卫生间、楼梯扶手、展品外保护罩、 (略) 落等相关保洁作业。贵宾室、会议室、主要领导办公室的入室清洁。公共区域、会议室、贵宾室、主要领导办公室绿植浇水、修剪。
三、服务质量标准
1.基本标准:
(1)不见积水、不见积土、不见杂物、不漏收堆、不乱倒垃圾、果皮箱净、无露裸垃圾、无垃圾死角、无明显积尘、无蚊蝇虫孳生地、无蜘蛛网、无脏乱差顽疾;
(2)保洁人员每天对楼内、馆外要“三扫一保”即:早扫、午扫、晚扫、全日保洁,毎隔半小时巡回清扫保洁一次,保持全天经常巡视不得有垃圾;
(3)馆内举行各种大型会议活动之前,要听从临时派遣,必须提前做好相关的保洁工作,活动期间听从领导的统一安排,各种活动结束之后要及时将场地清扫干净;
(4)每年4月份10月份对馆一楼体外墙面进行彻底清洗,一楼正厅理石尾厅理石每季度机械化清理一次;
(5)会议室、办公室的东西不得随意擅自翻看,更不允许直接拿走,带有字迹的纸张不允许私自扔掉,保持会议室办公室的整洁度,随时通风,在有会议之前要事先打扫干净,会后也要做好及时清理;
2.地面:
(1)地面无水渍、无垃圾、无灰尘、无污渍;
(2)大理石、花岗石地面做到表面平整、洁净、光亮、无污迹;
(3)瓷砖地面保持表面洁净、无污迹、现材料本色;
(4)木质地面保持表面洁净、平整、光亮、无污迹;
(5)防尘垫、地垫保持洁净、无明显污迹,小规模的污点及时清除,保持其清洁度;
(6)地角线无灰尘、无污迹;
(7)冬季除雪要及时,出入口放置防滑垫,时刻保持馆内地面整洁;
3.墙面:
(1)墙面无灰尘、无污迹、光洁;
(2)木质墙面保持表面光洁、无粗糙感;
(3)大理石、花岗石、面砖、乳胶漆、镜面、玻璃面、金属面等组成的墙面保持无污迹、无水迹、光洁、无尘垢。
4.天花板、玻璃、金属、消防器材、指示牌:
(1)风口、外露管道等顶部设施保持无污迹、无污迹、无蜘蛛网;
(2)不锈钢光亮、无灰尘、无污迹、无手印;
(3)玻璃保持光洁、明亮、无灰尘、无手印、无水印;
(4)消防管道、消防器材、公告栏保持无灰尘、无污渍、无水印;
(5)大花板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
(6)垃圾筒光亮、无异味,各垃圾筒不可超过其容量的2/3,垃圾桶内部视清洁状态每周清洗一次(其他有特别污染的做临时处理);
(7)指示牌、指示灯无灰尘、无污迹、无手印、光亮;
5.卫生间:
(1)卫生间门洁净无尘;
(2)地面无积水、无脚印及可见垃圾、杂物;
(3)墙面及各隔间表面无水迹、尘灰、污渍,墙面四角保持干净;
(4)卫生洁具外观洁净,无异味;
(5)卫生间洗手盆、拖布盆保持光洁,无污渍;
(6)卫生间的镜子要随时保持光亮,不能出现污点;
四、其他职责
1. 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和形象,不得借采购人的名义做虚假和不实宣传;
2. 根据合同规定或采购人指示全面完成委托管理事项;不得将委托管理事项转给第三人, (略) 承担的事项,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转委托;
3. 保持同采购人管理职能部门的密切联系,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和反馈信息,充分尊重采购人的意见,接受采购人的建议、监督和指导;
4. 严格审核录用本物业项目劳务人员,如调整管理人员,应事先与采购人协商,并将新进人员的情况书面向采购人通报,经采购人同意后实施;
5. 经双方协商后及时调整采购人认为不适合继续在 (略) 工作人员(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6. 负责对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并向采购人报告结果;
7.投标报价要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 (略) 场的基本规律;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