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恒维肉食品羊定点屠宰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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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蓟州区滨河西街5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恒维肉食品羊定点屠宰项目 | (略) 恒 (略) | (略) 蓟州区尤古庄镇梁贾庄村南1200米 | 中环广源 (略) | (略) 恒 (略) 拟投资*元, (略) 蓟州区尤古庄镇梁贾村庄南侧的自有厂区内建设“恒维肉食品羊定点屠宰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3096.9m2,总建筑面积175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将厂内2座车间进行内部改造,设置为1座屠宰车间、1座分割及储存车间,在屠宰车间西侧和围墙之间搭设彩钢板顶棚作为待宰圈;新建1座处理规模为30m3/d的污水处理站(其中池体为地下构筑物,设备间位于地上)。项目建成后年屠宰肉羊*只,年产主产品(冷鲜分割羊肉、冷冻分割羊肉)4000吨,羊副产品(羊下货、羊下脚料)800吨,羊皮*张。 | 1、废气 待宰圈喷洒生物除臭剂;屠宰车间宰杀放血、剥皮去头去蹄、开剖净腔胴体整理工序及一般固废暂存间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暂存桶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净化装置1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污水处理站池体密闭,废气 (略) 收集后经活性炭净化装置2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 2、废水 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屠宰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共同收集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30m3/d,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地面清洗用水,未回用的污水经污水总排口排入下游周蛮庄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中噪声主要为螺杆制冷压缩机组、冷风机、空压机、活性炭净化装置风机及污水处理设施泵类产生的噪声,在采取相关减振降噪处理后,项目厂界处的噪声影响值可以满足本项目四侧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因此不会对外环境产生明显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固体废物中的废包装物及废检验耗材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废水处理污泥密闭储存交由当地垃圾收运单位当天清运;羊粪淋巴及胃容物、羊开剖净腔胴体整理产生的废边角料、羊胴体分割产生的边角料、废检验样品、废水处理格栅栅渣采用密闭容器收集后通过封闭输送车送附近有机肥加工厂作为生产原料;检疫不合格品、检验不合格品委托天津中恒动 (略) 处置。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废润滑油桶在危废间内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垃圾收运单位清运。 | (略) 恒 (略) 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略) 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途径征求公众意见,单独编制了《恒维肉食品羊定点屠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没有收到任何反对意见。 | 2024.6.18 -2024.6.24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