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 (略) 管理人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债权申报须知
(2024)金民破管字第1-2号
2024年3月8日,经申请人中国 (略) 广丰支行的申请, (略) 广 (略) 以(2024)赣1103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江西省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西金乘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西省 (略) 管理人。为明确债权人及利害关系人在债权申报阶段之权利、义务,特告之如下:
一、 (略) 广 (略) 发布了“受理江西省 (略) 破产清算”的通知和公告。为保障债权人权益,债权人可于2024年4月2日向管理人前完成债权申报。
二、 (略) 广 (略) 定于2024年4月15日上午10时3 (略) 广 (略) 第九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三、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债权 (略) 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债权到期;
(2)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3)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5)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6)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可就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7)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8)管理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9)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受托人不知该委托人破产受理的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10)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破产受理的,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11)法律规定其他可以申报的债权,债权人应当予以申报。
四、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未申报或逾期申报债权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
(1)债权人未申报债权,不得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2)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债权人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债权人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3)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已分配的财产不对其补充分配。即使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仍不再补充分配,且债权人还应该承担因审查、确认补充债权的产生的相关费用。
(4)债务人进入破产和解程序,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和解协议计划执行期间债权人不得行使权利;债权人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五、申报人应当如实、详细填写《江西省 (略) 债权申报表》以及提供真实有效和完整的申报材料。申报债权应提供如下材料:
(1)《江西省 (略) 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文件清单》一式两份、《债权人申报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2)如果债权人系单位的,应提供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如果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如果委托代理人申报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的公证书(列明代表权限)及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
(3)证明债权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申报人应当以与证据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申报,证据材料应当附证据清单并提交一式两份。(进入诉讼程序或仲裁程序的, (略) 或仲裁机构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以及生效证明。进入执行程序的,应提供执行程序相关材料,并如实告知执行情况)。
六、填写表格需注意的问题
(1)申报的债权金额:必须确定(同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个债权总额),外币必须换算成人民币计值,汇率以破产申请受理日人民 (略) 场交易中间价为准(并请提交银行出具的汇率证明)。
(2)利息债权:不超过破产申请受理日(即2024年3月6日)。
(3)基本事实项:简要陈述该债权的形成经过,另外对已开票金额和未开票金额应填写清楚;若债权涉及合同关系则要写明该合同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七、申报材料请邮寄至“江西金乘律师事务所, (略) 三凤凰东大道18号文博园1号楼6楼,联系人:曾律师,联系方式:*,、程滟律师:*请在邮寄单注明“江西省 (略) 债权申报字样”,并注意保留邮件寄送底单。申报人应当严格遵守申报秩序,服从管理人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申报。
江西省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