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现将花溪区赵司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花溪区赵司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花溪区高坡乡街上村、摆龙村、黔陶乡马场村、赵司村
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任务为防洪,防洪范围为高坡乡街上村、摆龙村、黔陶乡马场村、赵司村附近,河道综合治理长度约5.51km。工程建成后受保护人数约2200人,兼顾保护两岸优质高效农田面积约为1200余亩。通过新修河堤、河道清淤等工程措施使治理河段河流平顺,提高高坡乡赵司河及其支流麻疯沟治理河段防洪能力。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花溪区水务工程和水库管理所
通讯地址:花溪区青岩镇杨眉村杨眉水库管理房
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085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贵州 (略)
联系人:张森超
联系电话:0851-*
联系地址: (略) 南明区小车河街道花果园彭家湾花果园项目M区2栋1单元32层3号[小车河办事处]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见附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基本态度;对环境影响评价编写中应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和建议等。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发表意见时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请尽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请将填写完整的公众意见表发送至*@qq.com。
七、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为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八、公众发表意见的征求范围
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居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项目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