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普善路-万荣路- * 泉路道路辟通改建 * 期工程(中华新路- (略) 北路)段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沪规划资源许方〔 * 年〕 * 号
*** (略)
(略) 苏 (略) :
你单位填报的 *** 号《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请表》(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 (略) 以沪规土资许选[ * ] * 号文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规书( * )BA *** ),并经 (略) 区 (略) 以静发改委[ * ] * 号、静发改委[ * ] * 号文批准项目建设。经审核,现同意发给(编号:沪规方( * )DA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并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 、建设项目名称:普善路-万荣路- * 泉路道路辟通改建 * 期工程(中华新路- (略) 北路)段。
* 、建设项目位置: (略) 区规划普善路(中华新路- (略) 北路)。
* 、规划用地性质: (略) 用地。
* 、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 * 2.8平方米。
* 、建设工程性质:城市道路工程。
* 、建设规模:道路长度约 * 米,实施宽度 * - * 米。
* 、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原则同意普善路-万荣路- * 泉路道路辟通改建 * 期工程(中华新路- (略) 北路)段设计方案。
中华新路-芷 (略) 路段实施宽度为 * .7- * 米:
* .7米断面布置为2. * 米(人行道)+2.5米(非机动车道)+ * . * 米(机动车道)+2.5米(非机动车道)+3.9米(人行道)= * .7米;
* 米标准断面布置为4.8米(人行道)+2.5米(非机动车道)+ * .4米(机动车道)+2.5米(非机动车道)+4.8米(人行道)= * 米;
* 米路口渠化断面布置为4.8米(人行道)+2.5米(非机动车道)+ * 米(机动车道)+2.5米(非机动车道)+3.2米(人行道)= * 米;
芷 (略) 路- (略) 北路段实施宽度为 * - * 米:
* 米路口渠化断面布置为3.0米(人行道)+2.5米(非机动车道)+ * .0米(机动车道)+2.5米(非机动车道)+3.0米(人行道)= * 米;
* 米断面布置为2.5米(人行道)+2.5米(非机动车道)+ * .0米(机动车道)+2.5米(非机动车道)+2.5米(人行道)= * 米;
* 米断面布置为3.0米(人行道)+2.5米(非机动车道)+ * .5米(机动车道)+2.5米(非机动车道)+5.5米(人行道)= * 米。
2、原则同意普善路-万荣路- * 泉路道路辟通改建 * 期工程(中华新路- (略) 北路)段管线综合规划报告(方案),请于道路实施时按此报告实施管线。
3、做好与横向道路、既有管线等方案的设计、施工、用地的衔接工作。
4、请进 * 步征询消防、环保、卫生防疫、交警、 (略) 门意见,并严 (略) 门核提的要求落实。
请根据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后 * 年内,将施工图设计 (略) (略) (略) 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 (略)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 (略) 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 * 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略) 市规划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