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洋浦经济开发区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 ***
通讯地址:儋州市 (略) (略) 大楼
邮编: ***
| 洋浦经济开发区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 |
| 海南 (略) " |
| 海南省洋浦经济 (略) 区居委会废弃矿坑(原泓盛石场)内 |
| 海南鸿立 (略) |
| 项目建设有碎石加工车间、原料储存区、成品堆场、办公区与其他辅助配套设施等,生产设备主要有震动给料机、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振动筛、输送带,项目不设职工宿舍、厨房以及发电房,员工主要为周边居民,项目不设备用柴油发电机。 |
| ①、大气环境影响结论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运营期废气:采用原料冲洗除土,破碎筛分工段设置喷淋降尘工艺+破碎及筛分设备均 (略) 房内,破碎筛分工序设置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进行除尘,物料进口及出口洒水喷淋,成品密闭储存、密闭运输。②、水环境影响结论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定期清掏外运做农肥;生产过程不产生工艺废水;初期雨水设截留沟截留的雨水经雨水 (略) 理后回 (略) 区洒水降尘。③、声环境影响结论经预测分析,在采取降噪减振等措施后,再加上距离的衰减, (略) 界昼间噪声值均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值,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④、固体废弃物影响结论生活垃圾定时用垃圾车清运送至城市 (略) 置、原料分拣产生的钢筋、木材收集后外售;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压滤后外 (略) 作为制砖原料使用;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设危废暂存间进行集中收集,交由 (略) 置。 (略) 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 (略) 理处置,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
| 拟建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文件中鼓励类“十二、建材”中“废矿石、尾矿和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
| 项目用地面积为 *** m2,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洋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临时用地项目总体规划图(空间类2015-2030)局部图(附图5),本项目用地属于一般耕地(建设单位已获得洋浦经济开发区规 (略) 出具的《关于同意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临时用地的函》(浦土临[2022]4号),同意建设单位临时使用该用地用于项目生产配套),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区等法律法规禁止开发建设区域。根据《洋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中提及的“建设应引进并扩大大型石油、天然气储备与石油化工等工业企业规模,形成以炼油为龙头、以下游化工、船舶、装备制造为重点的多层次、具有产业延伸效应的,紧密协作的、共同发展的工业基地,实现洋浦工业的跨越发展。”本项目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项目,为洋浦经济开 (略) 设施提供建设用石子骨料,满足园区建设需求。根据《洋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本项目用地规划为一般耕地,建设单位已获得洋浦经济开发区规 (略) 出具的《关于同意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临时用地的函》(浦土临[2022]4号),同意建设单位临时使用新 (略) 区昌文居民小组、槟榔居民小组土地9.6493亩,用于项目建筑垃圾回收利用设施及配套设备的建设,租期为2年,具体以土地复垦费用使用监管协议为准。期满后,建设单位将根据已编制《洋浦经济开发区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根据项目区损毁情况,本着恢复原有生态环境的原则,根据方案设计通过工程措施,在技术上保证对损毁土地的合理恢复,结合复垦资金的保证以及洋浦经济 (略) 监管,确保做到复垦后的土地质量不降低。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土地管理规定。 |
| 无 |
| 项目不产生工艺废水,初期雨水设截留沟截留的雨水经雨水 (略) 理后回 (略) 区洒水降尘,生活污 (略) 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项目产生的废水不外排,COD和氨氮总量不再分配。生活 (略) 门清运,危险固废交由 (略) 置,总量控制不再分配。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
| 无 |
| 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018修改)中的二级标准,周边敏感点执行二级标准,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二级功能区划要求,项目拟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略) 区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
| 无 |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