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四十七项问题第七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缓慢。 (略) 住建厅提供材料,截至2021年12月, (略) (略) 污水处理厂中,15个污水处理厂未完成提标改造工作,出水仍然执行一级B标准,日总处理能力53.74万吨。 (略) 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20万吨, (略) 中心城区污水厂日处理污水10万吨,出水均执行一级B标准。
二、整改目标:到2022年底,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工作,出水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完成肇州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达到一级A标准。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和自主环保验收。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肇州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建设完成,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和自主环保验收已完成。
五、公示时间: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3月1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9-*
八、受理地址: (略) 龙凤区龙兴路建设大厦1404室。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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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