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疆 (略) 年产*万米高档印染面料及*吨纱线染色项目等四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略) 516号南湖明珠大厦北楼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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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新疆 (略) 年产*万米高档印染面料及*吨纱线染色项目 |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 | 新疆 (略) | 新疆兵 (略) (集团) (略) | 项目为新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针织车间2座、染色车间4座、印花车间1座、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机修车间、仓库、办公室等生产辅助设施。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和依托工程组成。项目建成后,年产梭织布*万米(折*吨)、针织布*万米(折*吨);染色规模为*吨,其中纱线染色规模*吨、面料印染规模*吨。项目涉及的原、辅材料共三十二种。根据原、辅材料和产品的不同性质,在厂区内分别建设原料仓库、助剂仓库、危险化学品仓库、产品仓库,均由有资质的社会车辆或生产厂商采用汽车、槽车等运输至厂区,卸车后送至各仓库储存。厂内库房与生产装置之间的运输采用人力和人力叉车运输。项目供水依托开发区绿海水厂,水源为多浪水库;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出水经中水回用系统深度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剩余废水与软水制备系统排水、职工生活污水一同排入新疆阿拉尔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用电依托 (略) ;生产及采暖所用蒸汽由开发区盛源热电厂提供;天然气依托开发区 (略) 供应。 项目劳动定员1800人。生产期间实行24小时工作制,年工作日330天,有效操作时间7920小时。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2.68%。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①有组织废气:预定型及定型工序产生的定型废气均采用负压收集,经20套“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处理装置处理后,由20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二氧化硫≤55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240毫克/立方米、颗粒物≤120毫克/立方米、非*烷总烃≤120毫克/立方米)要求。印花工序产生的印花废气采用负压收集,经4套“次氯酸钠+碱液喷淋”二级喷淋处理装置处理后,由4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非*烷总烃、*苯、二*苯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非*烷总烃≤120毫克/立方米、*苯≤40毫克/立方米、二*苯≤70毫克/立方米)要求。针织车间加弹工序产生的加弹废气采用负压收集,经1套“过滤+静电”废气净化系统(处理效率不低于80%)处理后,由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非*烷总烃≤120毫克/立方米)要求。针织车间针织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负压收集,经双箱过滤系统处理(除尘效率不低于95%)后,由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颗粒物≤120毫克/立方米)要求。烧毛工序产生的烧毛废气经5套水喷淋处理设施处理(除尘效率不低于95%)后,由5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二氧化硫≤55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240毫克/立方米、颗粒物≤120毫克/立方米)要求。污水处理站主要构筑物加盖密闭,恶臭气体采用“次氯酸钠+碱液喷淋”化学吸收处理装置处理后(除臭效率不低于70%),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氨≤4.9千克/小时、硫化氢≤0.33千克/小时、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要求。染料称重间和调浆间废气经6套“次氯酸钠+碱液喷淋”二级喷淋废气净化系统(颗粒物处理效率不低于95%,非*烷总烃处理效率不低于70%)处理后,由6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颗粒物≤120毫克/立方米、非*烷总烃≤120毫克/立方米)要求。在有机污染物排气筒上分别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 (略) 联网,其他污染因子开展自行监测。②无组织废气:项目生产设施全部采用自动进料装置,设备及管道采取密闭输送、排液,固体物料投料采用负压投料器投料;磨毛、拉毛、刷毛、剪毛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5%)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定型废气、印花废气、烧毛废气、制网废气、针织车间粉尘、加弹废气、染料称重间废气、调浆间废气、制网废气、醋酸废气及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各车间内设置的通风换气系统排出。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苯、二*苯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毫克/立方米、非*烷总烃≤4.0毫克/立方米、*苯≤2.4毫克/立方米、二*苯≤1.2毫克/立方米)要求;厂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烷总烃≤30毫克/立方米)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氨≤1.5毫克/立方米、硫化氢≤0.06毫克/立方米、臭气浓度≤20(无量纲))要求。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纺织印染工业》(*),在厂界四周各设置1个监测点位(共4个)开展自行监测,颗粒物、非*烷总烃、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每半年监测一次;在厂房外设置1个监测点位开展自行监测,非*烷总烃每半年监测一次;在10团16连、9团3连布设1个监测点开展自行监测,颗粒物、非*烷总烃、氨、硫化氢每半年监测一次。(2)废水:前处理废水、染色废水等工艺废水中高浓度有机废水(含特殊污染物)经预处理(碱减量废水、高盐棉印染废水、退浆废水、印花废水、丝光废水预处理),与其他前处理废水、染色废水、清洗废水、印花废水、定型废气喷淋废水(须经隔油处理)、车间设备地面冲洗废水集中收集后,送入厂区新建的一座处理规模为*吨/日的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混凝气浮+水解酸化+多级A/O(好氧/缺氧)+二沉池+兼氧池”处理工艺,经处理后的废水(*吨/日)汇入中水回用系统处理,该系统采用“超滤+反渗透”处理工艺,中水回用系统出水水质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2011)表1中水回用标准和《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附录C相关标准中最严格的限值要求后,回用于生产工段,剩余废水(合计约9771吨/日,全盐量2107.07毫克/升)排放满足《印染废水排放标准(试行)》(DB65 4293-2020)中表1(近期: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和表2(远期:2026年1月1日起)要求后,与软水制备系统排水、生活污水混合满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最终排入新疆阿拉尔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建设单位须在厂区废水总排口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 (略) 联网。新疆阿拉尔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于2015年5月建成投运,设计规模为*立方米/日(一期*立方米/日,二期*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厂采用改良型A2/O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该污水处理厂目前只启动一期工程,实际处理水量约*吨/日,尚有约*吨/日的处理余量,项目最终纳管排放废水量*立方米/日,且全盐量低于《印染废水排放标准(试行)》(DB65 4293-2020)要求,根据开发区在建、拟建企业排水情况和投产时间的调查,项目满负荷生产时将超出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能力(*立方米/日)。项目建设后,外排废水需依托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立方米/日)才能满足开发区废水处理要求,开发区须适时启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并确保在该项目满负荷运行前建成投产。2022年3月11日,第一师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关于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水资源化利用及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师市环审〔2022〕19号)。开发区拟配套建设一座库容为*立方米的中水库,并配套建设1.*亩生态林工程。中水库用于接纳阿拉尔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的部分尾水,中水库和经开区工业污水暂存池(原氧化塘)实施联合调度,灌溉期除经开区工业污水暂存池定期生态补水外,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均通过中水库用于生态林灌溉,冬季非灌溉期,优先排入中水库储存用于来年生态林灌溉调蓄,剩余部分尾水排入经开区工业污水暂存池。中水库为年调节,调节年度内中水库放次数为一蓄一放:中水库每年11月开始蓄水,至3月底蓄至满库,主要调节生态林第二年4-10月份用水,至10月底水库放空。目前该中水库正在建设中,预计2022年10月建成投运,届时可用于接收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冬季尾水)并同开发区工业污水暂存池(库容*立方米)形成联合调度。中水库配套的1.*亩碳汇林工程正在建设中,目前已尝试种植200亩泡桐,并采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尾水进行灌溉,长势良好。(3)噪声: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对大功率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垫、管道和风机口采用软连接、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强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并采用隔声、吸音材料制作门窗、砌体等措施;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加强厂区绿化。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①危险废物:染料、助剂和危化品材料内包装物,定型废气治理设施废油、废机油、废溶剂、废网、含铬污泥等暂存于厂区内新建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②一般固体废物:废次料、废边角料、软水制备废膜、纤维尘、废外包装材料、废布袋暂存于厂区内新建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废外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次料、软水制备废膜、纤维尘、废 (略) 回收综合利用。③其他固体废物:项目投产后,碱减量预处理后产生的白泥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需进行危险废物鉴别。若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及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阿克苏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理,运距约为109公里。鉴别前,须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④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运距约19公里。(5)环境风险:项目所涉及到的危险物质主要为稳定剂、冰醋酸(*酸)、天然气、硫酸、双氧水、液碱、盐酸等,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均须遵守《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的要求。危险化学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进厂;装卸过程中,须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轻装轻卸;入库时,须严格检验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有无中文MSDS等化学品出厂资料;禁止在化学品库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漏和渗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须迅速移至安全区域;仓库设专人管理,分类分区堆放,防止混杂、撒漏、破损,不得与普通货物混合堆放;仓库内设置易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器,若发生泄漏,尽快切断泄漏源,防止气体扩散。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的设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库内设置危险废物标志,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由专人管理,若发现贮存装置存在问题的,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库内各类危险废物分类登记存放,禁止混放;四周墙根设置一圈导流槽,通入应急事故池中,导流槽、收集池、地面均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防渗。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兵团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和转移联单制度。厂区设置一座容积为4000立方米的应急事故池,发生事故时,通过泵将事故废水泵入应急事故池,经调蓄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妥善处理。项目采用先进、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严防“跑、冒、滴、漏”,实现全过程密闭化生产;对生产工段各装置设置流量、压力检测与控制系统。厂区进出口、危险废物暂存库、仓库等关键部位均设置视频监控设施,作为厂区日常监管手段,要求最少储存1个月以上视频资料。厂内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风险事故得到有效控制。(6)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要求,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在布置上按照污染物泄漏的可能,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根据不同的防渗区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染整印花车间、原料储存区、污水管沟、污水处理站、应急事故池、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等,危险废物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执行,其防渗性能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K≤10-10厘米/秒;其他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米,渗透系数K≤1×10-7厘米/秒;一般防渗区 (略) ,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米,渗透系数K≤1×10-7厘米/秒;简单防渗区为绿化区、管理区、厂前区、针织车间,仅进行地面硬化。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监控计划和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地下水流向及其分布特征,设置地下水水质监控井。其中,利用项目区上游9团9连(位于项目区西北侧8400米)水井作为背景值监测井,利用纺织服装产业区下游水井(位于项目区东南侧3600米)作为污染扩散监测井,并在厂内污水处理站下游设置一口水井作为跟踪监测井,定期开展水质监测;污水处理站下游设置1个土壤监测点,对特征污染物进行跟踪监测,监测频次为每3年1次。当发生泄漏事故时,须加密监测。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 (略) 络公示和两次报纸公示的形式。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馈意见。公众参与方式、程序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的有关规定。 相关部门意见:(1)2022年8月24日,第一师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新疆 (略) 年产*万米高档印染面料及*吨纱线染色项目总量指标的确认函》;(2)2022年8月24日,第一师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新疆 (略) 年产*万米高档印染面料及*吨纱线染色项目环保意见》。 | 0991-* |
2 | (略) (略) 多功能 纤维素研发改造项目 |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精细石油化工片区Ⅰ区 | (略) (略) | 乌鲁木齐锦绣山河 (略) | 项目主要是针对*吨/年棉浆粕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此次新建精制棉厂房1座,安装烘干、压榨、打包机各6套,并配套2台风机;在现有制浆漂打车间新增弧形筛1套;在现有蒸煮车间新增止推环装置2套;在现有开棉车间新增回绒机、清绒机各2台,新增1套废气收集装置和1台布袋除尘器;同时对现有化工站进行改造,新增二氧化氯发生器8套;在现有黑液浓缩蒸发车间新增黑液蒸发装置1套;增加碱液喷淋塔排气筒高度。新增劳动定员27人,生产车间为三班三运转工作制连续生产;管理及维修为常白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项目总投资*元,环保设施投资*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36%。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①有组织废气:在开棉机产尘点设置集气罩,清开棉系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率不低于90%)送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处理效率不低于99%),由一根新建的16米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20毫克/立方米);蒸煮废气经冷凝器冷凝转化为废水,与黑液废水经管道一并送入现有项目黑液处理系统处理,不外排;漂白池加盖,漂白废气依托现有项目抽风系统收集(收集效率100%),送入碱液喷淋塔吸收处理(处理效率不低于99.9%)后,由现有一根2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2),氯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氯气:65毫克/立方米);黑液处理系统天然气热风炉烟气经水膜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不低于95%)后,由现有一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3),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二氧化硫:5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200毫克/立方米,颗粒物:20毫克/立方米,林格曼黑度:小于1)要求。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化学纤维制造业》(HJ 1102-2020)以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的相关要求,对DA001号排气筒的颗粒物开展每季度一次的自行监测;对DA002号排气筒的氯气开展每季度一次的自行监测;对DA003号排气筒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开展每季度一次的自行监测,林格曼黑度开展每半年一次的自行监测,新增1套氮氧化物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 (略) ,对氮氧化物实行自动连续监测。②无组织废气:各生产车间均为密闭设计,做好各设备、液体管道的防渗、防腐,保持生产装置的气密性,对管道连接处法兰、阀门等可能泄漏的部位,使用合适的垫片,加强日常巡检和定期维护管理,减少连接处泄漏的可能性,确保物料输送和投料过程无组织排放得到有效控制;蒸煮车间厂房封闭,定期喷洒除臭剂;黑液废水在加盖的黑液水池内收集,输送采用管道,不直接外漏;生产工序在密闭设备中进行;烘干打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送入沙克龙除尘器处理(处理下率不低于80%)后,无组织排放;短绒库设置为半封闭式,棉包采用编织布覆盖;生产车间设置全面排风系统,加强生产管理和车间通风;加强厂区和厂界的绿化工作。采取以上措施后,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氨:1.5毫克/立方米,硫化氢:0.06毫克/立方米,臭气浓度:20(无量纲))要求;颗粒物和氯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0毫克/立方米)。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化学纤维制造业》(HJ 1102-2020)以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的相关要求,在厂界四周设置无组织废气监控点,对厂界颗粒物开展每季度一次的自行监测;对厂界氨、硫化氢开展每半年一次的自行监测。(2)废水:项目黑液处理系统包括黑液浓缩蒸发系统和浓黑液干燥系统,处理能力5000立方米/天。此次技术改造是在黑液浓缩蒸发系统中新增1套处理能力为2000立方米/天的黑液蒸发装置,浓黑液干燥系统不做更改,最终形成7000立方米/天的黑液处理能力。预浸渍、蒸煮、水洗及漂白、抄浆等过程产生的黑液废水经现有300立方米的黑液收集池收集送入黑液处理系统经蒸发浓缩、烘干处理后,木质素作为产品定期外售,蒸发浓缩过程产生的冷凝水与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浆粕厂区现有排放口排入粘胶纤维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棉浆粕和粘胶纤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 4349-2021)表1中的近期排放限值-直接排放标准要求后,排入阿拉尔中泰纺织环保暂存池贮存,冬储夏灌。粘胶纤维厂区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能力为8.*立方米/天,采用“调节池+吹脱池+中和池+沉渣池+水解酸化+生物好氧处理+深度处理系统”的处理工艺,主要 (略) (略) 产生的生产废水(包括浆粕厂区、粘胶纤维厂区、自备电厂的废水)。目前处理水量达2.*立方米/天,剩余处理水量6.*立方米/天。技改前后浆粕厂区排放口出水水质变化不大,可以满足进入粘胶纤维厂区污水处理站水质的要求。阿拉尔中泰纺织环保暂存池于2008年建成,位于开发区东北方向23公里处,用于 (略) (略) 处理达标的生产、生活废水,暂存池总占地面积约为14平方公里,逐步形成稳定水面约为5-7平方公里,现存水量约为1000-*立方米,四周以渗水坝与外界隔离,中间修筑中坝一条贯穿南北,将其分为西库和东库,其中东库地势较西库低,水面较大。目前环保暂存池尚有余量,能够满足依托需求。(3)噪声: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对大功率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垫、管道和风机口采用软连接、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强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并采用隔声、吸音材料制作门窗等措施;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加强厂区绿化。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①危险废物:废机油由专用容器收集后在现有项目24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分区分类暂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②一般固体废物:清开棉及烘干系统杂质收集后 (略) (略) 自备电厂焚烧;黑液处理系统产生的木质素定期外售。③生活垃圾: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距约30公里。(5)环境风险:项目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均须遵守《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的要求。危险化学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进厂;装卸过程中,须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轻装轻卸;禁止在化学品库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漏和渗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须迅速移至安全区域;危险化学品应分类分区堆放,防止混杂、撒漏、破损,不得与普通货物混合堆放。项目二氧化氯发生器系统纳入DCS集散控制系统,二氧化氯的贮存及制备区均由DCS控制,事故发生后安全系统报警;化工站设置自动水喷淋降温设施、消防系统和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监测报警仪;若发生泄漏事故,水喷淋系统自动开启,吸收泄漏的二氧化氯;生产运行期间,设置专人对化工站二氧化氯发生器设备进行定期巡检,确保出现事故时管理人员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氯酸钠和盐酸分开单独存放,氯酸钠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处;原料严禁与易燃物品如木屑、硫磺、磷等物品共同存放,严禁挤压,撞击;项目事故废水依托现有项目12.*立方米的应急事故池进行收集,并设置三级防控措施,化工站车间的盐酸、次氯酸钠、液碱和二氧化氯储罐区域做重点防渗处理,罐区设置0.5米高的围堰和导流沟,围堰内铺砌防腐蚀地面;事故发生时,事故废水经污水管道排入应急事故池中,事故解除后,事故废水排入粘胶纤维厂区污水处理站妥善处理。(6)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要求,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根据不同的防渗区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化工站、黑液蒸发装置、蒸煮车间,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米,K≤1×10-7厘米/秒;一般防渗区为精制棉厂房、制浆车间、开棉车间,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米,K≤1×10-7厘米/秒,或参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执行;简单防渗区为除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区域,仅进行地面硬化。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监控计划和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地下水流向及其分布特征,共设置3口地下水跟踪监控井,其中利用浆粕厂区西侧、西北侧既有监测井各1口,此次在浆粕厂区东南侧新设置1口,监测频次为每年一次,监测因子为:pH、总硬度、氨氮、耗氧量、亚硝酸盐、硝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挥发性酚类、石油类、硫化物、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在精制棉厂房南侧20米处设置1个土壤跟踪监测点,监测频次为每五年一次,监测因子为:pH、砷、镉、铬(六价)、铜、汞、镍、铅。发生泄漏事故时须加密监测。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 (略) 络公示、两次报纸公示和张贴公告的形式。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馈意见。公众参与方式、程序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的有关规定。 相关部门意见:(1)2021年9月22日,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阿经开行服(其他)备〔2021〕0063号)。 (2)2022年9月9日,第一师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阿拉尔 (略) 多功能纤维素研发改造项目环保意见》。 | 0991-* |
3 | 新疆 (略) 医废无害化处置及产能提升项目 | 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派 (略) 预留用地内 | 新疆 (略) | 新疆兵 (略) (集团) (略) | 项目为改扩建工程,新建一座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中心,采用微波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5吨/日;同时对现有危废焚烧系统进行设备改造,使处理规模由现状的15吨/日恢复至原设计规模30吨/日(含医疗废物)。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项目主要 (略) 域及周边团场等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收纳种类为医疗废物种类为 HW01:感染性废物(841-001-01)、损伤性废物(841-002-01)、病理学废物(841-003-01)(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蜡块等不可辨识的病理学废物)、化学性废物(841-004-01)和药物性废物(841-005-01)。其中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学废物(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蜡块等不可辨识的病理学废物)采用微波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医废残渣拉至厂区现有危废焚烧系统进行焚烧处置,焚烧系统故障或检修期间送至五家渠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化学性废物和药物性废物拉至厂区现有的焚烧车间进行焚烧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采用次氯酸钠消毒剂配置消毒液,对转运车、周转箱、车间地面等进行冲洗消毒;污水处理系统消毒采用次氯酸钠消毒剂。项目供水依托 (略) ;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周转箱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洗车废水、蒸汽发生器排水、旋流塔喷淋设施排水全部排入医废车间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出水回用焚烧急冷、周转桶及地面冲洗用水;供热采用开发区集中供暖;项目设置配电室,供 (略) (略) 。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年工作330天,采取2班制,每班8小时。项目总投资1477.*元,其中环保投资143.*元,占总投资的9.7%。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①有组织废气:医废车间采用一体化消毒设施,即破碎与微波消毒在一套封闭的微波消毒处理系统内完成。破碎及微波消毒废气采用“初效过滤器+高效过滤器+活性炭+旋流塔喷淋+UV光解净化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冷藏废气采用紫外线消毒处理,再经顶部通风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并入破碎及微波消毒废气处理设施的“旋流塔喷淋+ UV光解净化”装置处理,最终经同一根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引至破碎及微波消毒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氨:4.9千克/时、硫化氢:0.33千克/时、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中表3消毒处理设施排放废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烷总烃:20毫克/立方米)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120毫克/立方米)要求。料坑在密闭、负压状态下进行,料坑侧壁安装有气筒;危废焚烧车间顶部安装密闭集气罩,料坑和危废焚烧车间废气经收集采用“UV光解+活性炭”工艺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烷总烃:120毫克/立方米)要求。3#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气采用“碱液喷淋+UV光解+活性炭”工艺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烷总烃:120毫克/立方米)要求。7#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气采用“碱液喷淋+UV光解+活性炭”工艺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烷总烃:120毫克/立方米)要求。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固体废物焚烧》(*)的相关要求,在医废车间的排气筒开展自行监测,对氨、硫化氢、颗粒物、非*烷总烃、臭气浓度、氯气和*烷每半年监测一次;在料坑、焚烧车间,3#危险废物暂存库和7#危险废物暂存库的排气筒开展自行监测,对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氯化氢、氟化氢、氨、硫化氢每季度监测一次。②无组织废气:微波消毒车间和冷藏间采用微负压设计,冷藏间全密闭,微波破碎消毒设备为一体化密闭设施;污水处理设施主要构筑物加盖密闭;定期检查微波消毒车间以及废气处理装置的密闭性;加强各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环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氨:1.5毫克/立方米、硫化氢:0.06毫克/立方米、臭气浓度:20(无量纲))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烷总烃:4.0毫克/立方米)要求。在厂界四周各设置1个监测点位(共4个)开展自行监测,非*烷总烃、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每半年监测一次。(2)废水:医废车间设置一套10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AAO+MBR+消毒”处理工艺,周转箱消毒清洗废水、车间冲洗废水、车辆消毒清洗废水、蒸汽发生器排污废水、蒸汽冷凝排水和旋流塔喷淋设施排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2005)标准要求后,回用焚烧急冷、周转桶及地面冲洗。(3)噪声: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大功率噪声设备如微波消毒装置、引风机、水泵采用建筑隔声,风机进出风口加装消声器,水泵采用减振基座,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靠近振源的管道处设置软接头,管道外壁敷设阻尼隔声层;建筑物内壁贴附孔板消音材料,利用建筑隔声来消除设备噪声对外部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4) 固体废物:①危险废物:经微波消毒后的医废残渣处置过程属于豁免管理,正常工况下拉运至厂区现有的焚烧车间进行焚烧处置,焚烧系统故障或检修期间送至五家渠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废滤芯、废活性、污泥、次氯酸钠包装袋和氢氧化钠废包装袋拉至厂区现有的焚烧车间进行焚烧处理;废紫外线灯管经微波消毒后暂存于厂内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医疗废物焚烧炉渣和飞灰送至新疆金派 (略) 处置。 ②一般固体废物:破损周转箱经消毒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医废周转箱。(5)电磁辐射:项目采用的微波发生器为进口产品,工作频率为2450兆赫兹。该设备工作时安全防护距离为50毫米,即在工作状态下,人体距设备50毫米外即为安全,故电磁辐射影响较小。(6)环境风险:医疗废物转运过程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医疗废物经产废机构密封包装后由封闭的周转箱、利器盒盛装,严格按照《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配置转运车辆,转运车辆不得搭乘其它无关人员,不得装载或混装其它货物和动植物;车辆行驶时,需锁闭车厢门,确保安全,不得丢失、遗撒和打开包装取出医疗废物;当车厢内壁或(和)外表面被污染后,立即进行清洗,禁止在社会车辆清洗场所清洗转运车辆;车厢内配备应急收集工具,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泄漏,立即清理;车厢容积留有1/4的空间不装载,以利于内部空气循环,便于消毒和冷藏降温。使用转运车辆前,对车况、物品的容器、包装等实行严格检查,达到安全标准要求后方能放行。加强转运车辆的维护,合理 (略) 线;依季节调整收集和运输时间,避免早晚交通高峰作业。项目微波消毒处理工艺主要处理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医疗废物,对于不适于此工艺处理的医疗废物严禁入医废车间。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备各部件进行维护,减少机械设备故障率;设置备用风机和泵类,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立即停产,及时抢修。 厂区北侧现有一座900立方米的事故池,用于收集事故废水,若发生事故,在应急处置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消防废水及污水处理站事故状态下未处理的生产废水收集至事故池,待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后,将事故废水泵入污水处理站妥善处理,事故废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放。厂区进出口处、卸货区、投料口、微波消毒处理设备、冷藏间、处理残渣出口等关键部位均设置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并确保画面清晰;在线监测点位设置视频监控,画面能够清晰显示在线监测数据的相关信息。配备DCS自动监控预警系统,对厂区实施全程监控。(7)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要求,在暂存区、冷藏间、卸料间、污水处理站、清洁桶暂存间、走道、中控室、更衣室、废气处理设备区在布置上按照污染物泄漏的可能,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根据不同的防渗区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暂存区、冷藏间、卸料间、污水处理站等,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米,渗透系数K≤1.0×10-7厘米/秒;一般防渗区包括清洁桶暂存间、走道、中控室、更衣室、废气处理设备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米,渗透系数K≤1.0×10-7厘米/秒。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强化监控手段,定期检查,杜绝厂区内有事故性排放点源的存在,减少环境风险,同时严防危险废物的跑、冒、滴、漏,保护项目区地下水资源。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监控计划和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利用现有工程厂区已有的3口监控井,即在厂区上游南侧设置1个背景点,厂区内设置1个监控点、厂区北侧设置1个监控点,监测频率为一个季度一次。在厂界四周各设置1个土壤监测点位,定期对周围土壤环境开展跟踪监测,监测因子包括镉、汞、砷、铅、六价铬、铜、镍、石油烃类、二噁英,监测频率一年一次。发生泄漏事故时,须加密监测。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 (略) 上公示和报纸公示的形式,公示期间均未收到任何关于该项目的反馈信息。公众参与方式、程序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的有关规定。 | 0991-* |
4 | 新疆博 (略) 年产*吨油酸项目 | 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园区 | 新疆博 (略) | 新疆 (略) | 项目为新建工程,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年产*吨酸化油生产线及其配套的水处理车间和其他配套设施,二期建设年产*吨油酸、*吨硬脂酸、*吨植物沥青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酸化车间、污水处理系统、罐区、锅炉房、变配电室、消防泵房、消防水池、事故水池等;二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油酸车间、硬脂酸仓库、成品罐区等。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和依托工程组成。项目建成后,一期工程产品为酸化油*吨/年;二期工程产品为油酸*吨/年、植物沥青*吨/年、硬脂酸*吨/年。项目涉及的原、辅材料主要为皂脚/油脚、浓硫酸、蒸汽、水等。根据原、辅材料和产品的不同性质,在厂区内分别建设原料储存池、原料储罐、产品储罐、产品仓库,均由有资质的社会车辆或生产厂商采用汽车、槽车等运输至厂区,卸车后送至各车间、仓库、池体等储存。液体物料在厂内采用管道输送。项目供水由南园 (略) 供给;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锅炉排污水一并排入南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用电依托南园 (略) ;冬季采暖依托南园区已 (略) ;生产用蒸汽由厂区自建1台8t/h天然气蒸汽锅炉供给;生产用热采用厂区自建1台8t/h天然气导热油锅炉供给;天然气依托南园区 (略) 供应。项目劳动定员80人。工作实行四班三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生产300天。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3.54%。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有组织废气:一期工程酸化油车间和污水处理站共用一套废气处理系统。酸化油车间内各池体、加工罐及污水处理站各池体均密闭,处于负压状态,各池体、装置均设集气管道,收集的废气经1套“二级碱液喷淋塔+除湿+活性炭吸附箱”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非*烷总烃、硫酸雾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非*烷总烃:120毫克/立方米、硫酸雾:45毫克/立方米)要求;氨气、硫化氢排放速率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量限值(氨气:4.9千克/时、硫化氢:0.33千克/时)。 一期工程成品储罐均密闭建设,呼吸口设集气管道,收集的废气经1套“一级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箱”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中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非*烷总烃:120毫克/立方米)要求。一期工程蒸汽锅炉燃用清洁能源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经处理后的烟气由1根8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锅炉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2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50毫克/立方米)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关于开展自治区2022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大气函〔2022〕483号)限值(氮氧化物:50毫克/立方米)要求。 二期工程酸化油车间封闭建设,各装置设集气管道,收集的废气经1套“二级碱液喷淋塔+除湿+活性炭吸附箱”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中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非*烷总烃:120毫克/立方米)要求。二期工程导热油锅炉燃用清洁能源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经处理后的烟气由1根8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锅炉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2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50毫克/立方米)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关于开展自治区2022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大气函〔2022〕483号)限值(氮氧化物:50毫克/立方米)要求。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废弃资源加工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在酸化油车间废气排放口(DA001)设置一个监测点,非*烷总烃、硫酸雾、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每半年监测一次;在油酸车间废气排放口(DA002)设置一个监测点,非*烷总烃每半年监测一次;在罐区废气排放口(DA003)设置一个监测点,非*烷总烃每半年监测一次;在蒸汽锅炉、导热油锅炉废气排放口(DA004、DA005)设置一个监测点,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每年监测一次,氮氧化物每个月监测一次。②无组织废气:项目生产设施全部采用自动进料装置,设备及管道均采取密闭输送、排液;泡料池、油渣池、沉降分离池、原水池等池体均密闭建设,池体内空间处于负压状态,池体上设置集气管道;酸化反应罐为密闭储罐,罐体上方设置集气管道;酸化油生产工序各池体、装置均布设在封闭的钢结构厂房内;污水处理站封闭建设。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非*烷总烃、硫酸雾无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烷总烃:4.0毫克/立方米、硫酸雾:1.2毫克/立方米)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氨:1.5毫克/立方米、硫化氢:0.06毫克/立方米、臭气浓度:20(无量纲))要求;厂内非*烷总烃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烷总烃:20毫克/立方米)要求。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废弃资源加工工业》(*)的相关要求,在车间厂房外和成品罐区外设置1个监测点位,非*烷总烃每半年监测一次;在厂界四周各设置1个监测点位(共4个)开展自行监测,非*烷总烃、硫酸雾、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每半年监测一次。(2)废水:油酸车间废水经预处理(隔油池+混凝沉淀池)后,与酸化油车间废水、碱液喷淋系统废水、车间设备地面冲洗废水集中收集后,送入厂区新建的一座处理规模为480吨/日的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三效蒸发器+冷凝+调节+初沉+厌氧反应器+好氧池+混凝沉淀”处理工艺,经处理后的废水与冷却后的锅炉排污水混合,其水质中COD、BOD、SS、动植物油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限值要求;硫酸盐、总氮、总磷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标准表1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A级限值要求;氨氮排放浓度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010)绿地灌溉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南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后, (略) 排至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单位须在厂区废水总排口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 (略) 联网。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园区现有一座污水处理厂,位于南园区北侧。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立方米/天,采用“预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处理”处理工艺,其中预处理单元采用“混凝沉淀+气浮”处理工艺,生化单元采用“水解酸化+A2/O”处理工艺,深度处理单元采用“臭氧+曝气生物滤池”处理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浓缩+双隔膜压滤机脱水”处理工艺后卫生填埋。处理后的尾水通过中水管线排至中水库(一期),中水库(一期)库容为*立方米,仅作为污水处理厂出水储存水库。目前该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 (略) 通至项目 (略) 下方,因此项目排水有保障;南园区污水处理厂2020年全年日平均处理水量约5400立方米/天,远小于*立方米/天的设计规模,尚有富余处理能力,完全能消纳项目区废水排放量367.8立方米/天,因此,项目废水依托南园区污水处理厂可行。(3)噪声: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对大功率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垫、管道和风机口采用软连接、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强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并采用隔声、吸音材料制作门窗、砌体等措施;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加强厂区绿化。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①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导热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内新建的20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②一般固体废物:酸化油渣在渣池内暂存(不超过一个月),通过管道输送至西侧相邻的有机肥加工厂;三效蒸发磷脂液经离心机分离后,自流至磷脂液池在池内暂存(不超过一周),通过管道输送至西侧相邻的有机肥加工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浓缩的污泥经泵提升到叠罗式压滤机挤压脱水后,不在厂区暂存,直接采用专用密闭运输车拉运至西侧相邻的有机肥加工厂发酵车间使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经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内新建的10平方米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最终运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填埋处理;低分子酸作为副产物外售;废植物油、混凝沉淀物作为生产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外排。③其他固体废物: 项目投产后,三效蒸发器蒸发结晶产生的固形物需进行危险废物鉴别。若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及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根据其利用价值,优先进行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最终运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填埋处理。鉴别前,须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④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南园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处理,运距6.7公里。(5)环境风险:项目危险单元主要是生产车间、成品罐区、原料罐区,主要危险物质有硫酸、天然气、废机油、废导热油等,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均须遵守《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的要求。危险化学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进厂;装卸过程中,须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轻装轻卸;入库时,须严格检验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有无中文MSDS等化学品出厂资料;禁止在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漏和渗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须迅速移至安全区域;仓库设专人管理,分类分区堆放,防止混杂、撒漏、破损,不得与普通货物混合堆放;仓库内设置易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器,若发生泄漏,尽快切断泄漏源,防止气体扩散。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的设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库内设置危险废物标志,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由专人管理,若发现贮存装置存在问题的,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库内各类危险废物分类登记存放,禁止混放;四周墙根设置一圈导流槽,通入应急事故池中,暂存库地面、导流槽均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防渗。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兵团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和转移联单制度。厂区南侧设置一座容积为1320立方米的应急事故池,发生事故时,通过泵将事故废水泵入应急事故池,经调蓄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妥善处理。项目采用先进、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严防“跑、冒、滴、漏”,实现全过程密闭化生产;对生产工段各装置设置流量、压力检测与控制系统。厂区进出口、危险废物暂存库、成品罐区、原料罐区等关键部位均设置视频监控设施,作为厂区日常监管手段,要求最少储存1个月以上视频资料。厂内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风险事故得到有效控制。(6)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要求,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在布置上按照污染物泄漏的可能,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根据不同的防渗区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生产车间(酸化油车间及各池体、油酸车间),原料、成品及中间产品储罐区、污水处理系统、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急事故池,危险废物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执行,其防渗性能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其他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米,渗透系数≤1×10-7厘米/秒;一般防渗区为仓库、 (略) 、装卸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米,渗透系数≤1×10-7厘米/秒;简单防渗区为锅炉房、消防泵房、消防水池、变配电室、门卫室,仅进行地面硬化。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监控计划和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地下水流向及其分布特征,设置地下水水质监控井。在厂址区的地下水水流上游30米处布设1眼地下水背景监控井,在厂址重点污染风险区布设1眼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控井,在地下水下游方向50米处布设1眼地下水污染扩散监测井,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在污水处理站设置1个土壤监测点,对特征污染物进行跟踪监测,监测频次为每5年1次。当发生泄漏事故时,须加密监测。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 (略) 络公示、两次报纸公示、一次张贴公告的形式。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馈意见。公众参与方式、程序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的有关规定。 | 09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