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SZBGS[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城部分主次干道绿地养护社会化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3-08-30,更正为:2023-09-01。
1.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4.1投标人须配有一定品种、数量和完好能正常使用的工具、机械,至少包括作业高度≥12米的高空作业车≥1部(可租赁)、自卸车≥1部(可租赁)、≥8吨的洒水车≥2部(自有)、割草机≥5台(自有)、绿篱机≥5台(自有)、油锯≥5把(自有),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作业工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自有车辆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和行驶证复印件,非自有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和行驶证复印件;其余工具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工具所需要的汽油、机油等物料由中标人自备,以保证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中标人在养护期间使用以上车辆对道路及设施造成损坏的,由中标人负责恢复及更换。”更正为 “4.1投标人须配有一定品种、数量和完好能正常使用的工具、机械,至少包括作业高度≥12米的高空作业车≥1部(可租赁)、总质量不小于4吨的自卸车≥1部(可租赁)、总质量不小于10吨的洒水车≥2部(自有)、割草机≥5台(自有)、绿篱机≥5台(自有)、油锯≥5把(自有),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作业工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自有车辆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和行驶证复印件,非自有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和行驶证复印件;其余工具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工具所需要的汽油、机油等物料由中标人自备,以保证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中标人在养护期间使用以上车辆对道路及设施造成损坏的,由中标人负责恢复及更换。”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 (略) 闽侯县甘蔗街道国资大厦3楼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温泉街道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联系方式:0591-*-86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玲、胡文姬、陈小芳
电话:0591-*-8612
(略)
2023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