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HXZJ-C2024-0037
二、项目名称:青剑湖环湖景观提升工程十七标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上海 (略) | #1X3 | (略) (略) (略) 300号生活楼213室 | 90.79(均分制)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青剑湖环湖景观提升工程十七标段 服务范围:本次提升水域位于青剑湖南侧,景观改造的南部栈道以南封闭的水体及经济岛中间河道。 服务要求:1. (略) 无明显蓝藻聚集;2.治理水体 (略) 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河道Ⅲ类水及以上标准水质要求;3.生态景观提升服务: (略) 域生态系统,提升湖面及河道景观效果;4.后期运行维护服务。 服务时间:共计约39个月,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谨、仇庆春、冯宙镭(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预算金额#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元(含)-#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元(含)-#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预算金额#元(含)-#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预算金额#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最低不低于3000元。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人民币#万#仟零##圆整(¥#.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略) 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 (略) 政建设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苏州 (略) 海棠街11号
联系人:缪晶晶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华星 (略)
单位地址:苏州 (略) (略) 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A座12楼1206室
联系人:田娟 吴皓东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娟 吴皓东
电话:051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